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工作”
项目主要内容:
1.“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是资助我区孤儿,帮助符合条件的受助孤儿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减轻家庭经济负担。2024年9月前资助对象12人,9月-11月资助对象13人,12月资助对象14人(本项目是跨年度项目),合计资助金额12.42万元。
2.“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工作”项目资助对象范围是被认定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校的普通高中学生,以及全日制在校的中职(含技工,下同)学生、本专科(含高职,下同)学生和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孤儿年满18周岁后,在校的普通高中学生,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助学资金由省级福彩公益金统筹安排;全日制在校的中职学生、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按照民政部办公厅《“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执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在校的普通高中、全日制中职学生,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按照每人每学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助学资金由省级福彩公益金统筹安排,资助时限为入学就读期间。2024年资助年满18周岁高中在读的孤儿2人,其中2-8月有1人,资助金额:1750元;12月有1人,资助金额:250元。2024年资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8月有2人,9-10月有4人,11月-12月有5人,合计资助金额12.75万元。
项目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资金额度:年初预算下达省级福彩公益金0.68万元,中央福彩公益金10.22万元,年末执行已支付预算中央福彩公益金7.13万元,已支付省级福彩公益金0.68万元。
项目负责人:陈桐语
联系方式:0825-2227086
项目完成情况:已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2024年项目已全部完成。各级民政部门通过材料核实、家庭巡访、数据对比等多种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检查评估,确保项目实施效果,提高助学精准性。
二、项目效果
受助对象资料通过乡镇(街道)收集、区民政局复核,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助学金通过“一卡通”打卡方式直接发放。经抽查,被抽查受助学生均顺利入学。
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1.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 (川民发〔2021〕102号)
2.《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工作的通知》 ( 厅办〔2019〕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