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4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考试(四川考区)公告

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4-07 10:2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2024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职运发〔2024〕20号)文件精神,四川考区2024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5日至16日在四川交通运输职业学校(温江校区)举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考试科目

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分为维修士、工程师两个级别,每个级别设机电维修技术、整形技术、检测评估与运用技术等3个专业。报名整形技术专业的考生,可选择钣金维修技术或涂漆技术中的一个专业报考。

2、考试时间

    报考人员须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的报名条件。香港、澳门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遵照《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向台湾同胞开放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等两项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通告2018年第13号)规定执行。

3、报考条件

报名条件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学历学位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是指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和学位。

学科门类

学科专业门类划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累计工作年限

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可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可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职业资格证书。

4、免试条件

(一)2005年12月31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级别《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

(二)取得原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报名条件的,可以免试部分科目。

取得原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的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合格,即可获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职业水平证书。

取得原质量检验员、机修、电器维修、钣金、涂漆或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士的报名条件的,参加对应专业的考试(见附件1),可免试《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科目考试合格,即可获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职业水平证书。

5、报考程序

一、告知承诺制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2024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职运发〔2024〕20号),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

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记录期限均为五年),在信用交通官网和交通职业资格网上予以公布。

二、网上报名 

1.时间:2024年4月3日至4月28日。

2.报名方式: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署《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上传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扫描件。其中,2002年及以后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在报考系统中上传学信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应保证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3.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承诺和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考资格的人员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格复核

为深化简政便民,我省对报考人员信息实行网上审核,请报考人员关注审核结果,对不合格信息及时进行补充和修改,以免影响考试。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报考人员,应当依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网上审核不通过的,以及在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中有被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须提供证明材料,在网上审核期间电话联系资格审核处,预约登记进行现场复核。(预约电话:028-68853645)

1.复核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4月26日

2.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182号四川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3.要求:以上人员应携带考生报名表、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等报考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相应的考点完成报名现场确认。其中,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应为扫码可查的有效报告,工作年限证明应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我省对本考区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承诺情况进行抽查,比例不少于10%。抽查工作原则上采取查阅网上报名材料的方式,系统无法在线核验的人员须提供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复核,并通过交通职业资格网(https://www.jtzyzg.org.cn)反馈核查情况。

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等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年第31号)、《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51号),将失信行为记录在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在信用交通网站和交通职业资格网上予以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4年5月9日至6月16日。

2.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我要考试”-“考试报名”-“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6、考试大纲

考试依据《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大纲》(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大纲发布在交通职业资格网“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系统”中,报考人员可免费下载。

7、考试费用

(一)收费标准

根据发改价格〔2015〕1217号、财综〔2011〕10号等文件精神,报考机动车检测维修士理论考试收费为65元/科,报考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理论考试收费为70元/科,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收费均为120元/科。

(二)收费方式

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5月6日前按以下流程完成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关注“微交校”微信公众号,点击“线上支付”,进入学生缴费,填写“身份证号”绑定,进入缴费项目页面,选择“学生立即缴费”,缴纳相应考试费用,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该考试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已缴费用不予退还。缴费后加入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QQ群(号码:925638566)。(缴费如遇问题请联系张老师,电话:028-68853645)

8、其他事项

(一)考试公告公布渠道:四川省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中心

(http://itt.sc.gov.cn/jtt/c102303/zhiyezige.shtml)、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QQ群。

(二)考生务必在系统报名时填写本人有效电话,保持通信畅通,确保第一时间接收考试信息。报名审核通过后,及时加入考区QQ群。

(三)考点信息:四川交通运输职业学校(温江校区),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182号。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8-68853645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QQ群号码:925638566

附件

1.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与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对应表

2.2024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工作年限证明(样式)

3.考生报名条件

4.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须

5.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6.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