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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遂宁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首次对市水利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和遂宁发展集团公司等3家单位审计整改情况开展现场满意度测评。
为维护人大监督权威性和审计监督严肃性,推动审计整改满意度测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遂宁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7月制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满意度测评的工作方案》,规定了审计整改满意度测评的对象产生条件、评价方式、测评内容、工作步骤及结果运用,通过听取相关单位整改情况汇报、查看整改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确定了市水利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和遂宁发展集团公司等3家单位作为首批测评对象。 3家被测评的单位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制定审计整改方案,明确审计整改责任人员、限定审计整改时限,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调整账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开展行业清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具体整改举措,保障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听取3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后,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种类别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上述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3家单位诚恳接受了测评结果,并表示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市审计局的工作要求,继续抓好抓实审计整改工作,确保个别因客观原因暂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彻底整改。
市人大常委会实施审计整改满意度测评,是加强人大监督的重大创新举措,是扎实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的有效方式,能够促进测评单位充分认识到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重要性,对提高审计整改工作质效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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