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1-21 13:4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将政务信息公开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将政务公开任务分解到各业务股室,确保将政务公开工作融入日常业务,明确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作为具体经办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和沟通协调事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盯、有人做。认真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予以主动公开。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机构职能、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公示公告财政预决算、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信息154条。

  (二) 依申请公开

    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申请方式、规范受理流程、严格审核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升“12345热线办理效率,全年回复群众热线1300余条。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 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各股室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深化政务公开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大力推进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重要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医保参保征收缴费、医保政策宣传、业务办事指南等热点信息,以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短信宣传资料、热线咨询、面对面宣传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公开,确保权力透明公开运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规范政务信息发布程序,做到层层把关,逐级审核,依法公开。严格保障涉及个人隐私,对公开时涉及个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个人隐私的均予以去标识化处理。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上级网站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栏目管理和建设,做好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指南的动态调整落实专人负责栏目日常运维更新,做好信息分类、统一发布形式,做到结构清晰、运行方便、查询方便、更新及时。密切关注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上关于医保方面的意见建议,妥善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提高政务舆情回应实效。

  (五) 监督保障

    加强政府信息目标考核管理,督促分管领导、股室负责同志严格落实信息收集、报送、审核等工作责任,对政务信息公开出现错误或被区电子政务中心通报批评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减目标绩效分、追究工作责任等处理,切实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责任感。扎实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积极开展上街入企听民声、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广泛听取群众对于医保政务服务的意见建议。在114或电子地图上公开热线电话和办公场所,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业务经办电话和投诉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接收群众政务工作咨询、监督。定期对本系统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督促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范围和内容有待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所欠缺,一些股室对于政务公开的认识还较为模糊,不善于收集工作中的动态信息、过程信息,也存在把握不准、担心造成信息传播不当的思虑,导致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距离要求还有差距。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依靠政务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其他新媒体公开平台的建设还较为滞后。

    改进情况:下一步我们将通过梳理更新政务公开事项、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培训、完善考核机制等举措,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提升政务公开能力素质,切实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内涵。我们将通过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实现政务公开渠道多元化,拓展政务公开受众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标准,全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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