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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1-12月直达资金相关情况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10 15:3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船山区财政局

关于2024年1-12月直达资金相关情况汇报

直达资金动态监控运行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相关要求从预算分配、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等方面动态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直达资金安全运行,切实发挥直达资金惠民惠企的作用。

一、健全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

为建立完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压实资金监管责任,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2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直达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预〔2021〕76号)文件精神,我区由财政局牵头,及时成立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严格落实资金监控各项任务和配套措施,加快熟悉系统运用,强化工作统筹管理。

二、强化政策举措,严格资金分配

我局在分配直达资金时,根据直达资金的类型、性质和项目的要求安排分配使用。2024年度共分配直达资金34,539.05万元(中央安排和地方安排),分配率为101.02%(12月底追减325万元未来得及分配)。一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28,050.43万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5,350.62万元,三是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73万元。四是新增国债资金665万元。

三、严格指标下达和资金调拨

截止12月底共收到直达资金34,539.05万元,其中:中央安排资金27,383.20万元、地方安排7,155.85万元,我区已全部分配下达预算单位,并按项目资金文件要求拨付29,383.48万元(中央安排23,534.64万元、地方安排5,848.85万元),支付进度为85.1%。其中就业补助资金1,390.15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005.27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285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25.22万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621.47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3,144万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712.90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448.99万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7,806.50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险经费158.57万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3,145.82万元等。

四、运用监控平台,严格资金监管

直达资金运行以来,区局相关业务股室积极参加财政部、财政厅中央直达资金视频培训会议和市局直达资金业务培训,明确直达资金监控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系统建设、职责分工及其他工作要求。依照《直达资金监控工作规程》和平台预警信息,督促业务股室及时完成资金分配下达和支付关联,预警信息及时得到整改;预警整改认定正常笔。加强直达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按要求实现直达资金由财政直接支付给第三方,杜绝了资金中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严格支付流程,确保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按照直达资金下达文件要求,区财政局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及流程拨付资金,我局将继续对拨付的资金进行跟踪问效,选取部分直达资金开展重点“靶向”监督核查,对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中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系统监控中发现资金未直接到第三方的责令将资金退回金库再重新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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