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府发〔201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船山区创建四川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
2013年1月6日
船山区创建四川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
心脑血管疾病、癌症、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统称慢性病)是影响我国居民健康和生命质量的主要疾病,同时也是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的疾病。调查显示四川省高血压粗患病率为15.52%,成人糖尿病粗患病率为4.02%,2005-2010年前7位死因均为慢性病,占总死因构成近70%。为促进我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形成示范和带动效应,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川卫办发〔2010〕67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创建四川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在我区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多部门行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并通过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早诊早治、疾病规范化管理等措施,减少慢性病带来的社会负担和个体风险,遏制慢性病的上升趋势。
(二)工作目标
1.通过示范区创建工作,逐步完善我区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在2013年创建成为四川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2.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与体制。
3.进一步完善慢性病综合监测体系和网络。
4.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干预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
5.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主要指标
1.知识知晓率:人群慢性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血压水平知晓率达到70%;腰围体重知晓率达到70%;自我血糖水平知晓率达到30%。
2.健康行为形成率:成年男性吸烟率控制在60%以下;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8克;平均每天运动量6000步以上的成年人的比例达到35%以上。
3.慢性病早期发现率:高血压、糖尿病登记率不低于当地调查患病率或全国平均患病率的60%;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不低于50%。
4.慢性病管理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不低于35%和30%。
5.慢性病控制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不低于30%和25%。
二、工作内容
(一)收集基础资料,开展慢性病相关社区诊断
收集、整合并分析示范区基础信息和资料,建立示范区基础信息数据库。分析本地主要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确定重点目标人群和优先领域,明确主要策略和行动措施。
(二)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
1.建立和完善全人群死因监测系统。根据《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规范》,开展全人群死亡病例监测工作,动态反映社区居民死亡情况、死亡原因和死亡谱的变化。
2.开展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肌梗死、脑卒中等重点慢病的发病登记报告工作。
3.每3年开展一次居民慢病相关危险因素的动态监测。
4.建立慢性病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发布和上报示范区慢性病预防控制相关信息。
(三)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开展三个活动
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作用,围绕控制烟草消费、推动合理平衡饮食、促进健身活动等重点内容,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1.开展“人人知体重(腰围),人人测血压”活动。我区主要媒体要设置固定宣传专栏,广泛开展慢性病预防宣传教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免费提供测体重、血压活动,让示范区每一个人都知道自己的体重、血压、腰围等。
2.开展“人人知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活动,区疾控中心每年要为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模板和信息,满足其慢性病防控的基本需求,做到人人都收到过至少一份慢病防控宣传资料。
3.开展慢性病主题宣传日活动。政府组织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并参与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民健身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全国爱牙日等宣传日活动。
4.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每年至少2次为居民开展健康讲座和咨询,设立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栏,发放慢性病防治相关宣传材料,普及慢性病防控知识和理念。
5.辖区内中小学和幼儿园,开设有慢性病防制、伤害预防等相关健康教育课,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合理膳食、口腔保健、伤害预防等知识讲座。
(四)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面向全人群,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广简便技术和适宜工具,提高居民自我管理健康的技能。基本要求如下:
1.政府组织,多部门参与,广泛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鼓励群众广泛参与健身运动。示范区内构筑居民10分钟即可步行到达的健身场所,并且制定职工工间操制度,职工每天运动时间不少于20分钟,实施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活动。
2.推广食品营养成分标签,鼓励并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通过健康教育宣传合理膳食的知识,科学指导人群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在机关、学校、企事业食堂和公共餐厅推广健康饮食宣传制度。
3.政府部门带头,全社会开展控制吸烟行动,创建无烟场所、单位。示范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需达到无烟单位标准,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完全禁烟。
4.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或示范餐厅。
(五)重视慢性病高危人群、采取预防性干预措施
1.各类单位定期为职工提供体检,及早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在有条件的场所建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提供体格测量简易设备。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提供测量身高、体重、腰围、血糖等服务。
3.对超重肥胖、血压正常高值、糖调节受损、血脂异常和现在每日吸烟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建立档案、实施管理和健康指导。
4.在有条件地区开展以儿童为重点的口腔龋齿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患有龋齿的儿童及早进行充填,开展适龄儿童窝沟封闭。
(六)加强基层慢性病防治,规范慢性病患者管理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对慢性病患者进行规范化管理,提高社区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率。建立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慢性病管理效果评估。强化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作用,推广“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模式。针对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康复期等慢性病人,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工作场所为单元,组织患者学习慢性病知识,交流防治经验,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对示范区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发展改革、财政、卫生、教育、民政、体育、文化、团委、妇联、社会保障、工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四川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创慢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生局(以下简称创慢办),负责工作规划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督促落实相关部门的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技术支持
在创慢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由临床、公卫、健康教育、体育健身等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区疾控中心。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和目标,负责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
(三)经费保障
慢病示范区工作纳入区政府的议事日程,列入政府工作的任务。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地方和中央、省级配套经费比例2:1的比例安排专项经费。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长久可持续发展。
(四)政策保障
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相关的政策,支持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包括媒体公益宣传,推动合理膳食,低盐饮食,促进身体活动,加强烟草控制,方便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早诊早治和双向转诊等。
(五)能力建设
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区疾控中心设立慢性病防控专业科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区直医疗机构承担慢性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任务。
建立指导和培训制度,区疾控中心定期为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规范化培训和技术指导。区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对口帮扶指导关系,提高基层卫生人员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和诊疗技术水平。
(六)逗硬考核
该项目工作纳入责任单位2013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实行倒扣分制(目标分值3分),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按未完成比例逗硬扣减目标分。
四、督导与评估
省级慢病示范区工作是2013年国家卫生城市复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区目督室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各项工作时间进度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现场督导检查,适时将督导及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年终将逗硬进行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问责,以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五、验收和管理
省卫生厅负责组织专家对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考核合格者,授予“四川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称号,并予以公布,有效期三年。对创建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的,将推荐申报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县)实行动态管理,对命名的示范区(县)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限期改进,超出改进期限仍未达到要求的取消其示范区称号。
六、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7月—12月)
1.成立船山区创慢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
2.召开全区创建动员会。
第二阶段:创建实施阶段(2013年1月—5月)
1.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及《四川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内容》的内容开展工作,并巩固完善。
2.区创慢办组织力量对各单位开展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3.区创慢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阶段:自查阶段(2013年6月)
1、各单位对照《四川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内容》的内容进行自查,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2.整理创建工作档案和图片资料。
第四阶段:验收阶段(2013年7月—8月)
迎接四川省卫生厅的检查验收工作。
第五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及以后)
进一步深化我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建立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的慢性病的综合防控体系,达到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指标要求。
附件: 附件:1.船山区创建四川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2.船山区创建四川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船山区创建四川省慢性病综合防控
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蒲从双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王金兵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岳 强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黄 钰 区政府办主任、区目督室主任
颜 静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钱 飞 区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任 艳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杨 娜 团区委书记
邓永春 区妇联主席
付志中 区发改局局长
宋代明 区委编办主任
张甲武 区人社局局长
刘 敏 区财政局局长
刘兆喜 区民政局局长
唐小洪 区卫生局局长
曾中友 区统计局局长
袁 静 区住建局局长
夏先侗 区教体局局长
刘建勤 区城工局局长
赵武军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吕祥林 区药监局局长
胡建军 区文广局局长
易先光 区农业局局长
蒋 斌 区畜牧局局长
陈洪敏 区水务局局长
李武军 区经信局局长
蒲春涛 区商务局局长
向孝俊 区环保局局长
洪 琼 区科技局局长
漆 勇 工商直属分局局长
唐文明 区工商局局长
衡 量 区质监局局长
钟景平 区烟草专卖局局长
赵 勇 区卫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由唐小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