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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山区政府三届12次常务会召开

来源:船山区 发布时间:2013-08-1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船山区政府三届12次常务会召开

 

812日上午,区委副书记、区长曹斌主持召开区政府三届12次常务会,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研究《船山区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实施方案》、《船山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事项。区领导王金兵、胡健、吴银明、杨培元、袁旭、岳强、王家银等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突发事件应对法》。据了解,为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作出了规范。曹斌要求,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学习好、实施好《突发事件应对法》;要针对所辖区域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突发事件应对预案;要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安全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要认真对照年初目标任务,抓好重点工程项目和招商引资等各项工作,全力以赴完成目标任务。

会议还研究《船山区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实施方案》,曹斌强调,实施方案在进一步完善后,要认真实施主题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方案。确保全区建设项目规范、快捷、安全进行。

会议还对《船山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进行了研究。据了解,为积极应对我区快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形势,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我区起草了《船山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在老年社会保障、为老社会服务、发展老龄服务产业、发展老年教育事业、丰富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加强老年人社会管理和权益保障等方面提出了目标任务。曹斌强调,要认真贯彻相关政策,让老人享受政策优待;要加强引导社会力量,逐步实现养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和标准化;要鼓励老年人参加社会活动,丰富老年人生活,真正实现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会议还研究了《2013年残疾人保障金预算使用方案》和《消防大队记集体三等功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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