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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区食药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收费的复函

来源:船山区 发布时间:2014-09-0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船发改函〔201422

 

 

遂宁市船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区食药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人员和

从业人员培训收费的复函

 

船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收费的函》(遂船食药监函〔20144号)已收悉。经审核,符合国家食品药监局《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211号)、《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国食药监食〔2011356号)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发〔200719号)的要求。按照《四川省短期培训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川价发〔2006223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局收取培训费。现将有关事项复函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一般人员授课按5课时.人(电脑演示教学)收取;

(二)正高职称授课按10课时.人收取;

(三)培训资料费按成本据实收取。

二、培训时间

(一)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控制在45课时;

(二)从业人员培训:控制在4课时。

三、收费规定

(一)除收取课时费、资料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收费使用财政统一票据;

(三)收费有效期:年内有效。

 

 

 

遂宁市船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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