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高新技术产业船山园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遂宁高新技术产业船山园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1-19 16:2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遂宁高新技术产业船山园区管理委员会在2021年度严格落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增加公开渠道,利用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及微信公众号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力推动园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发展。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船山园区按职能权限在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及其他相关专门职能部门信息公开网站共发布信息416条。其中,在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涉及园区机构设置、项目调度、景区综合治理等各项内容的信息360条,8月份以来在信息公开内容的详实性和形式的规范性上有明显提升。在政务微博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信息155条。在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发布政府集中采购信息1条,系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采购总金额为30200元的办公物资。

(二) 依申请公开

2021年,船山园区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亦未收到。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 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指导开展工作,增强工作严谨性。二是继续坚持拟公开信息的“三级审查”,做到严格执行信息制作人员首先审查、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并签发,在不发生泄密事件的同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三是按照区政府办每月考核要求,完成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务主动公开工作。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园区实际,优化了信息公开类目索引,及时更新了机构设置信息,组织了相关人员专门培训,更加规范地开展信息公开报送工作。

(五) 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内部保障,坚持拟公开信息的“三级审查”。严格执行信息制作人员首先审查、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并签发,在不发生泄密事件的同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不包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二是便利外部监督,提高社会参与度。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和政府信息公开官网及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政务公开各版块更新频率不高,信息更新集中在新闻动态栏目,其他栏目如民生关注更新较少;二是与网民互动较少,公开征集类信息公开较少;三是部分信息未按照3个工作日内的要求进行及时公开。

针对以上情况,园区已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对各类信息搜集的广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广泛发动部门,加强对群众和企业关注信息的公开;二是增加信息发布频率,减少延迟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标准,全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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