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凤英代表:
您在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村80岁以上老年人免交新农合医疗保险的建议》(第3号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市于2013年11月已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标准,特殊人员参保费用由政府财政负担,您的建议“优化健全农村医疗合作制度,让农村80岁以上老年人免交新农合医疗保险,从而减轻高龄老人的生活负担”中“老年人”不属于遂府办函〔2013〕189号文件中规定的特殊人员范围。我局为医保经办机构,只能执行市级统筹的相关规定,不能自行扩大特殊人员参保范围,请您理解。
感谢您对医保事业的关心,我局会将您的建议将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反映,作为医保政策调整的参考。
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5月5日
(联系人:毛媛;联系电话:518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