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02782287471T/2022-00011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2-03-11
  • 发布日期: 2022-03-11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22年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03-11 15:2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船综执发〔20229

 

 

各执法大队:

根据《关于加强市主城区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遂城管办发〔20202号)精神,为持续推进市城区违法建设综合治理,抓紧抓实2022年度我局防违治违工作,特制定《2022年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遂宁市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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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市主城区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遂城管办发〔20202号),抓紧抓实2022年度我局防违治违工作,切实提升工作实效,构建安全有序、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坚持属地管理,实行上下联动;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治理程序;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坚持联防共治,推动综合治理的原则开展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清查并处理违法建设。 

二、治理重点

(一)2022年度推进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涉及区域内的违法建设;

(二)群众举报信访的违法建设;

(三)侵占公共道路、广场和绿地的违法建设;

(四)位于主次干道、居民集中居住区内的违法建设,以及未经批准或超过审批规定期限的各类临时建筑;

(五)占压地下管线,影响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公用设施安全的违法建设;

(六)涉及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

(七)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及城市景观的其他违法建设。

三、工作任务

2021年度查处违法建设基础上,加大整治力度,形成整体合力,进一步强化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一)摸清底数,健全违建台账

对辖区内的违建,根据以前排查的违建资料,对已整改的逐一进行对帐消号,对未排查到的,要及时补录,按照查处类型、查处时间,对职责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梳理,建立查处台账,依法进行查处。

(二)重点克难攻坚

重点对上级指示要求拆除的违法建设,群众反复投诉及信访的违法建设及时进行查处,对上述7类违法建设要依法处理,要加大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巡控力度,对新增违法建设坚决依法拆除。 

(三)巩固查违成果

年末将对各单位违建治理情况进行梳理总结,评估成效,查找问题,完善措施,进一步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查控机制,持续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实施,全面落实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将市城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作为2022年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勇为组长,局党组成员、聂权为副组长,局办公室、执法监察股及各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对违建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执法监察股,违法建设宣传报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二)加强督导,严肃问责

加大对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的督查力度,局执法监察股将分阶段对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各基层大队要认真履职,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对于领导不力、行动不力、配合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对于执法工作人员查处不力、包庇、纵容违法建设的,一经发现,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三)加强惩戒,严格公示

凡从事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建立查处台帐。对于态度恶劣、拒不履行处罚义务的违建当事人,将其违建信息采集纳入全省信用信息汇集系统,进行信用体系惩戒,形成违法建设立体打击网。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各大队于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违法违规查处数据)至执法监察股,要求上报材料精炼,数据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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