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船山区桂花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船山区桂花镇 发布时间:2024-01-18 15:5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号)要求,现将2023桂花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6条,其中决策公开6条,政策解读20条,其他领域19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以来,我镇2件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完善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保证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本年度,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了组织协调、调查指导、督促检查等职能作用。

二是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在原一系列完整的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单位,强化了信息公开保障工作,推动此项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

三是坚持做好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联络员作用,统筹协调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各有关单位及时上报政务公开信息,对依申请公开办件严把关,按照责任分工交由相关单位出具答复意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回复工作。

四是对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全面进行清理。本年度制发0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便民。同时充分利用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等场所,通过大屏幕广播、展板、印发办事手册等方式进行宣传。

(五)监督保障

一是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

二是常态化开展隐私排查工作。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单位目标考核内容,并纳入评优评先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今年未出现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发生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鼓足干劲、凝心聚力抓好工作落实,但离完全建立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体系还有一段距离。一是政务公开内容距离满足群众需求还有差距。二是政务公开规范性有待加强,具体表现在信息发布格式规范、信息内容要素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等方面。

2024年,我镇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规范、审核和保障运行四方面持续发力,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准确把握信息公开内容要求,重视信息更新时效,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制度,强化对工作薄弱的部门开展工作指导、业务培训,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目标要求,加快形成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蓄力赋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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