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 关于涪江遂宁市船山区唐家乡东山村段 防洪治理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 综合分析等方面的意见

来源: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12-26 10: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区发改局:

20221017日,涪江干流遂宁市船山区唐家乡东山村段防洪治理工程(以下简称东山村防洪治理工程)取得《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涪江遂宁市船山区唐家乡东山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川水函〔20221371号)根据《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导则》(SL/Z679-2015)等安全性评价相关规定,项目法人组织完成《涪江干流遂宁市船山区唐家乡东山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并于202329通过专家技术评审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报告。具体意见如下:

一、总体评价

东山村防洪治理工程在涪江左岸船山区唐家乡东山村段整治加固堤防5910m。其中涪江干流左岸3915m上起向家大院内壕入口处,下至城南高速大桥与内壕段堤防,内壕右岸1995m形成封闭圈。该项目运行协调性评价较好,各项设计指标能够满足设计规范的要求,全线设计指标较高,构造物布局合理,总体安全水平较高。

二、施工安全风险分析

本项目主要安全风险为物料危险、自然环境、工程施工、堤防结构等方面。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物体打击、施工机械伤害、实施现场车辆伤害等方面加强监管,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应加强与当地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密切关注当地气象条件,及时掌握有关部门发布的信息和预警通知,及时做好各类应急预防措施。同时,加强对施工驻地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环境消杀,预防流行病蔓延。用电高峰期必须定期全面检查、保养电气设备,在施工现场和职工主持禁止乱拉电线。

三、工程施工应遵守的法律法规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堤防工程施工规范》《堤防工程安全检测技术规程》《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

20233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