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十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遂府函〔2022〕74号)转发你们,请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