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达资金动态监控运行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相关要求从预算分配、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等方便动态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直达资金安全运行,切实发挥直达资金惠民惠企的作用。
一、健全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
为建立完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压实资金监管责任,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29号)文件精神,我区由财政局牵头,及时成立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严格落实资金监控各项任务和配套措施,加快熟悉系统运用,强化工作统筹管理。
二、强化政策举措,严格资金分配
我局在分配直达资金时,根据直达资金的类型采取不同的分配方法。一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31,903.46万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6,688万元,三是专项转移支付资金93.01万元。区财政局根据资金的性质和项目的要求安排分配使用。
三、严格指标下达和资金调拨
截至目前,我区共收到直达资金38,684.47万元,已全部分配下达到单位,资金拨付37,203.32元,支付进度为96.2%,相关资金分类如下:就业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经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体制结算各项结算补助。
四、运用监控平台,严格资金监管
直达资金运行以来,区局相关业务股室积极参加财政部、财政厅中央直达资金视频培训会议和市局直达资金业务培训,明确直达资金监控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系统建设、职责分工及其他工作要求。依照《直达资金监控工作规程》和平台预警信息,督促业务股室及时完成资金分配下达和支付关联,预警信息50笔及时得到整改。加强直达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按要求实现直达资金由财政直接支付给第三方,杜绝了资金中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21年12月30日
遂宁市船山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