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区农业局农机驾驶(操作)员培训费的批复

来源:船山区 发布时间:2013-12-1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船发改[2013]41 

 

 

  

遂宁市船山区发展和改革

关于区农业局农机驾驶(操作)员培训费的批 复

 

区农局:

你局关于收取农机驾驶(操作)员培训费的函》(遂船农业函[2013]3号)收悉。经审核,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农机安全监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四川省短期培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2006]223号)有关规定,同意你局收取培训费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培训时间:2天/期,共3期。

二、收费标准:100元/人·

三、管理规定:培训含资料费、授课费、场租费、生活费;使用财政统一票据;此批复有效期六个月。

                                                                 二一三年三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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