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4033/2022-32959046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文       号:遂船综执发〔2022〕34号
  • 成文日期: 2022-06-29
  • 发布日期: 2022-06-29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城区内部分KTV、酒吧、餐馆、广场舞、夜间施工、饲养家禽等噪声扰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06-29 10:4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船综执发〔202234

 

各执法大队,机关相关股室:

根据《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任务分解表、纳入2022年度专项治理行动的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城区内部分KTV、酒吧、餐馆、广场舞、夜间施工、饲养家禽等噪声扰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遂宁市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629

 

 

 

 

 

 

 城区内部分KTV、酒吧、餐馆、广场舞、夜间施工、饲养家禽等噪声扰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对照《纳入2022年度专项治理行动的事项清单》有关要求,为全面做好城区内部分KTV、酒吧、餐馆、广场舞、夜间施工、饲养家禽等噪声扰民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集中整治的工作格局,采取联合执法,严管重改的方法,重点对文化娱乐场所、建筑工地、商业宣传等噪声污染扰民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全力营造和谐,宜居城市环境。

二、整治内容及重点

1. 整治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协调区住建局等重点整治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休息的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施工以及市政建设等夜间施工噪声,严厉查处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2. 集中整治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扰民问题。协调区文化旅游局重点整治居民区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未采取有效噪声防范措施,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

3. 整治商业经营活动中设备产生噪声扰民问题。重点整治使用各种风机、空调器、冷却塔、排风机等设备,导致噪声超标排放,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

4. 集中整治室外经营活动产生的噪声扰民问题。重点整治在居民区和公共场所的商家促销、流动摊贩使用音响设备,高音喇叭揽客等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5. 集中整治城市公共广场消遣娱乐、集会等活动噪声扰民问题。重点整治在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消遣、集会活动,未经批准或未采取噪声防范措施,产生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6. 集中整治居民小区饲养家禽产生噪声扰民问题。协调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及社区对居民小区饲养家禽行为进行摸排,禁止居民在小区内饲养家禽。

三、整治时间及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531日)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整改方案。对辖区内噪声扰民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建筑工地、文化消遣场所沿街商户要建立管理台账,上门入户开展宣传。大力宣传噪声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61日到1031日)准时查处市民投诉噪声扰民案件,各单位对市民投诉要准时查处,准时反馈,并加强监管,防止反弹。做好绿色护考工作,在中、高考期间各单位要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组织做好赴考工作,为考生营造宁静的学习、考试环境。加大执法力度,局属执法大队主动协调各相关区直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对各类噪声扰民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执法,对整改不到位,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罚。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11日至1231日)各单位要专心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预防、制止的长效措施,推动噪声污染整治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联动集中,形成整治合力。局属各执法大队要主动对接相关区直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的效力。依据部门职责分工,大力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检查,形成高压态势,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准时解决,准时处理,不留后患,不留死角。

(二)以核查案件为重点,确保专项整治实效。要依法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市民百姓反应剧烈、投诉举报集中且内容属实、噪声污染严重干扰和影响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噪声扰民件。

(三)要准时汇报总结。各单位要准时汇报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每月25日以前,以简报形式将当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局创建办,联系人林辉军,联系电话:13778716787。电子邮件:4985140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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