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1-14 09:5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船山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不断营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根据《四川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经研究,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4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会监督员需具备条件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社会监督员),是指通过单位推荐、个人自荐或者邀请方式聘任的,对我区应急管理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的人员。社会监督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作能力;
   (三)熟悉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热心支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
   (四)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社会监督员主要职责
    社会监督员为兼职,主要职责有:
   (一)反映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批评、意见、建议;
   (二)提供有关违法行为和风险隐患的问题线索;
   (三)其他有关执法监督事项。
    应急管理部门对社会监督员反映的批评、意见、建议和提供的问题线索,应当及时办理并予以反馈。重大执法事项,可以邀请社会监督员现场监督。社会监督员工作属于公益事业,原则上不发放报酬和福利。社会监督员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由应急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三、聘任数量及期限
    本次拟聘任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4名,聘任期限为每届3年,期满后可以续聘。聘任期限内,因健康状况等原因无法胜任工作的,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的,或者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应当予以解聘。
    四、聘任程序
    符合条件人选通过自主报名或单位推荐方式聘任社会监督员,应邀人员大于4名的,经资格审查、面谈、考察程序择优聘任;应邀人员不足4名或经上述程序筛选后不足4名的,由区应急管理局通过定向邀请方式另行聘任补足。
    五、应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由单位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16日(报名时间为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遂宁市船山区应急管理局403办公室(凯旋上路52号),联系电话:2244007,邮箱727456589@qq.com。
   (三)报名相关手续:填写推荐表(详见附件),于2023年11月16日前报至区应急局政策法规宣传股(403室)。

附件: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推荐(自荐)表

遂宁市船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推荐(自荐)表

推荐单位:                        填表时间: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照片

政治

面貌


民族


健康

状况


家庭住址


文化程度


毕业院校及专业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个人简历


单位意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