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船山区相关部门获悉,为扎实贯彻区委“1153”发展战略,进一步扩大就业渠道,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船山区制定了《船山区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条措施》,切实增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鼓励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实现富民增收。
《二十条措施》为农民工、大学生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返乡下乡创业者从项目立项到创业成功全过程、全链条式制定了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实现创业过程政策支持全覆盖。优惠政策主要包括返乡下乡领办(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引进项目、资金和技术的,按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给予优惠和奖励;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按产业扶持政策给予奖补和扶持;流转土地开展粮食作物种植达到30亩以上的,按规定享受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返乡下乡创业用地予以保障;产业发展基金对创业项目的支持以及实施返乡下乡创业培训专项行动和创业带头人培养计划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