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履行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属地职责,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度艾滋病和结核病防治工作综合评估细则的通知》(川卫领重传办发〔2024〕7号),《遂宁市船山区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船山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迎接国家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部署,现结合我街道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充分认识加强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防治工作纳入正常工作日程,加强领导,落实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把这一关系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
为确保重大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经党工委研究决定成立由办事处主任颜超任组长,分管卫健工作的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为副组长,政法委员肖楠棋同志、组宣统委员、卫健、民政、妇联、老龄等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福路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综合防治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办公室设立在卫健办,由卫健办主任胡恩负责综合防治筛查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各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把综合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确保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各包保负责人要清楚认识到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已成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疾病,具有蔓延扩大的风险。为了让广大群众认知和掌握预防知识,自觉抵制不良行为,遵守公序良俗,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
1.坚持面向群众,通过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重点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作用,以流动人口、青少年和高危人群等为重点宣传对象,开展以艾滋病防治、丙肝、梅毒、无偿献血、安全套使用、毒品危害、清洁针具使用等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行健康的恋爱观、婚姻观、家庭观及性道德、性健康的教育,使公众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掌握预防知识和办法,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做到洁身自好,并消除对疾病感染者和患者的歧视。
2.将每个社区要有2处艾滋病防治知识固定标语或公益性广告牌;至少开展1—2次宣传教育活动;办理一期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专刊,并通过完善局规民约,提倡公序良俗,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让广大群众有一个健康向上业余文化生活环境。特别是要关注特殊人群的文化生活,积极开展针对特殊人群的艾滋病防治知识的专题宣传活动,使居民对艾滋病等传染性病毒防治知识知晓率在95%以上。
三、充分发挥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三线一网底”工作措施
(一)要加大艾滋病失联人员的寻找力度。艾滋病的有效治疗是预防艾滋病蔓延的必然手段。寻找失联人员、动员拒治人员,让他们主动积极参加治疗十分重要,既可以让患者提高生命质量,更重要的是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危害。
(二)要认真落实艾滋病防治工作“三线一网底”措施。要履行好街道在辖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积极与卫生服务中心一道深入基层动员辖区人员接受必要的检测;做好长期流动在外、拒治及失联人员的核查追踪,动员他们积极参加治疗。及时完成辖区育龄妇女信息和孕情收集上报区艾滋病母婴阻断办公室工作。
(三)加大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不得争强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人文关怀,营造减少对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的社会氛围。要从生活、就业各个方面关心他们,对生活困难者进行救助,帮助他们渡难关,让他们时刻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党和国家的关怀。
四、完善包保制度,逗硬奖惩措施
我街道将进一步完善艾滋病防治包保责任和工作的考核制度,把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社区年度目标考核,严格按照与社区签订艾滋病防治目标责任书逗硬奖惩。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社区,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目标任务完成不好、履职不力的社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遂宁市船山区介福路街道办事处艾滋病、梅毒、乙肝、丙肝防治工作包保责任清单
遂宁市船山区介福路街道办事处艾滋病、梅毒、乙肝、丙肝防治工作包保责任清单
序号 | 街道主要领导 | 社区 | 挂社区分管领导、干部 | 姓名 | 职务 | 备注 |
1 | 吴松林 (党工委书记) 颜超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 嘉禾桥社区 | 王燕(纪工委书记) | 吴正勇 | 社区书记 | |
2 | 彭杨(党建办公室主任) | 袁成香 | 嘉禾桥社区副书记 | |||
3 | 京宁社区 | 吴松林(党工委书记) | 董 会 | 社区书记 | ||
4 | 邓海泉(财政所出纳) | 袁玉春 | 社区副书记 | |||
5 | 熊银祚(财政所所长) | 奉海霞 | 社区干部具体经办人 | |||
6 | 燕山社区 | 米永红(党工委副书记) | 黄文军 | 社区书记 | ||
7 | 李伟(团工委副书记) | 李 莉 | 社区副书记 | |||
8 | 贺茂兰 | 社区干部具体经办人 | ||||
9 | 锦华社区 | 颜超(办事处主任) | 李 兵 | 社区书记 | ||
10 | 杨丽莉(妇联主席) | 周 艳 | 社区副书记兼具体经办人 | |||
11 | 张晓玲(社会事务科科长) | |||||
12 | 北河街社区 | 郭衡 (街道副主任、武装部长) | 黄 东 | 社区书记 | ||
13 | 胡恩(卫计办主任) | 周 然 | 社区副书记 | |||
14 | 冯梅(劳保办主任) | 唐 怡 | 社区干部兼具体经办人 | |||
15 | 北小区社区 | 邓灿(社会事务办主任) | 孟 强 | 社区书记 | ||
16 | 李礼(综治办主任) | 邓凤娟 | 社区副书记兼具体经办人 | |||
17 | 罗勇(党建办干部) | |||||
18 | 老盐关社区 | 肖楠麒(政法委员) | 刘仁贵 | 社区书记 | ||
19 | 蔡斌(武装干事) | 杨 柳 | 社区副书记 | |||
20 | 孟 兰 | 社区干部兼具体经办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