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4033X/2022-00439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介福路街道办事处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2-03-17
  • 发布日期: 2022-03-17
  •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介福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成立阳光评议团的通知

来源:介福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2-03-17 11:1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为进一步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架好民声“直通桥”,提升基层监督质效,推动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经介福路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成立介福路街道阳光评议团,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一)组建人才库。各社区要充分发挥居民民主自治作用,通过民主推荐、个人自荐、群众评选等方式,选取6名热心社区事务、群众威望高、作风正派的老党员、离退休干部、教师、“两代表一委员”等社区群众纳入阳光评议团人才库,在一定范围公示公开。

(二)成员构成。阳光评议团由街道纪工委统筹调度,设团长1名,由街道纪工委书记担任;副团长1名,由街道纪工委副书记担任;成员按照“一事一授权”原则,从评议团人才库中抽派相应人员组成。评议团下设办公室,由副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评议团日常事务工作。

(三)运行机制。评议团人才库实行动态更新,更新名单由社区确定并公示后报评议团办公室备案。评议团要围绕辖区项目建设、“阳光问权”、热线件督办、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改等,在团长、副团长召集下,通过实地看、现场问、座谈议、即时评方式开展评议工作。对评议团收集、反馈的问题由街道纪工委建立专项台账,及时督办整改。

二、工作职责

(一)评议辖区(拟)在建项目。项目开工前,阳光评议团要广泛收集所在社区居民对项目的意见建议,组织召开评议会,邀请项目单位介绍项目相关信息,对项目建设工作发表意见;项目施工后,对项目质量进行评议。

(二)参加“阳光问效”“阳光问权”。街道“阳光问效”、社区“阳光问权”应邀请阳光评议团参加。阳光评议团在“问权”会上应对社区干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及解答承诺情况,通过现场发问、填写测评表等方式进行评议。

(三)“12345”热线督访。聚焦街道、社区“12345”热线办理情况,每季度应对办理质量不高、满意率低、逾期严重的热线件进行随机抽查。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群众面访等方式,核查问题、分析原因,及时“问政”办理责任人,给来电群众反馈督办情况。

(四)“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督办。定期对街道涉及的“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情况进行巡查,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对整治进度、整治实效进行实时跟踪评议。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阳光评议团是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重要枢纽,各社区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深入挖掘各行各业优秀代表选定评议员,让评议工作更加科学精准。要充分支持阳光评议团工作,提供相应服务保障。

(二)秉承公心。阳光评议团由群众推选,代表群众履行监督职责,应始终秉承公心,坚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一方面对走访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纠偏纠错,发挥导航引领作用,另一方面对群众不理解、有误解的问题主动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三)强化考核。阳光评议团监督评议情况纳入对街道各股室、各社区工作和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对评议团团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对发现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立即取消阳光评议团团员身份。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介福路街道党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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