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4033/2022-32472699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船府办文〔2022〕41号
  • 成文日期: 2022-06-17
  • 发布日期: 2022-06-17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船山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6-17 15: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船府办文〔20224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船山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17日        

 

 

 

船山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域通办”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我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县域集成改革,不断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水平,便利企业群众异地办事,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07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省内通办”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1176、《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川渝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川办发〔20206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川渝通办事项清单(第二批)〉的通知》(川办发〔20211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关于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等3个清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2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方便企业群众创业办事,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部门供给导向向企业和群众需求导向转变,着力打破事项办理地域限制,打通业务链条及数据共享堵点,不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域通办”(“跨域通办”包含“省内通办”“川渝通办”“跨省通办”),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目标。立足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创新工作理念和制度机制,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本地异地同步,加快实现政务服务网上随时办、跨省远程办、省内就近办、简易快捷办,建立具有船山特色的跨域通办工作体系。2022年,力争实现140项“跨省通办”、311项“川渝通办”、229项“省内通办”事项全部落地应用;至少成功创建1个省级通办示范窗口。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跨域通办”服务支撑

1设置跨域通办专区(窗)。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无差别跨域通办专区,将140跨省通办311川渝通办229项“省内通办”,全部纳入无差别跨域通办专区受理。在9个分中心(人社、医保、社保、税务、司法、婚姻、救助、退役军人、交警)设置“跨域通办”专窗,专窗工作人员负责受理本行业涉及的跨域通办业务。在12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跨域通办”专窗,综合受理下沉乡镇、街道的“跨域通办”事项。20226月底前,政务大厅、各分中心、各便民服务中心完成跨域通办专区(窗)设置。

2规范完善业务规则和标准。“跨域通办”事项责任单位要按照跨域通办事项清单,认真梳理事项申请条件、办理层级、受理模式、办理时限、发证方式等业务规则,明确跨域通办实现方式,优化事项运行流程,编制清晰准确的办事指南。

3强化业务培训。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配备“跨域通办”专窗人员,配齐相应设备,加强政务服务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专窗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熟练掌握“跨域通办”各事项的办事标准及流程,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工作要求,答疑解惑通办常见问题,指导申请人补齐补正相关材料,提升代收代办能力和水平,为企业、群众提供标准化办事服务。

(二)优化跨域通办业务模式

1深化“全程网办”。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按照“应上尽上”原则,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网,对没有特殊环节、要件相对简单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实现申请人“单点登录、全国漫游、无感切换”,由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

2拓展“异地代收代办”。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在不改变原有办理事权的基础上,通过“收受分离”模式,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化管理限制,申请人可在“跨域通办”专区(窗)提交申请材料,窗口收件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身份核验,通过在线扫描上传或邮件寄递至业务属地部门,由归属地审批部门对报件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批决定,并通过邮件寄递纸质结果或网络送达办理结果。同时,建立异地收件、问题处理、监督管理、责任追溯机制,明确收件地和办理地的工作职责、业务流转程序等,确保收件、办理两地权责清晰、高效协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由区政府办牵头统筹协调全区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区电子政务中心负责全区政务服务平台和部门业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组织实施、督导推进全区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工作;各“跨域通办”事项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业务牵头指导作用,强化本系统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工作部署,加大政策、业务、系统、数据保障力度,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抓好业务培训指导,积极主动对上做好对接、对下做好指导。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乡镇(街道)便民中心要充分认识推进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工作的重要意义,保障窗口工作力量,理顺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借助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各种新闻媒介,加大对“跨域通办”的宣传力度和解释解读工作,使广大企业群众对跨域通办办哪些、怎么办、去哪办、办多久等有一个清晰明了的认识。要及时总结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宣传“跨域通办”改革成果,不断提升“跨域通办”工作实效,让广大企业和群众享受改革红利。

(三)加强评价监督。级各部门要把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工作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抓紧抓细抓实。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遂宁市“12345”政府服务便民热线等,收集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对存在工作落实不到位、“跨域通办”窗口投诉多等问题的部门单位,要提请区委绩效办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况扣减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分。

(四)加强资料报送。按照省市“跨省通办”“川渝通办”工作要求,“跨域通办”事项责任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料收集、整理、报送,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送《“跨域通办”事项周办件量汇总统计表》;每月至少报送一则“跨域通办”工作信息,并在2022630日前将《船山区“跨域通办”事项办事指南》报区行政审批局备案(报送地址:区行政审批局一楼“跨域通办”专区;船山区“跨域通办”qq群:1056403744;联系电话:2680833;邮箱:514816628@qq.com联系人:张玉珂)。

 

附件:1船山区推进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工作责任单位

2.“跨域通办”事项清单(“省内通办”事项清单、“川渝通办”事项清单、“跨省通办”事项清单)

3船山区“跨域通办”工作联系人员表

                4船山区“跨域通办”事项周办件量汇总统计表

5船山区“跨域通办”事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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