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4033/2022-31363117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遂宁市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文       号:遂船综执发〔2022〕28号
  • 成文日期: 2022-05-26
  • 发布日期: 2022-05-26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2022年烟花爆竹占道经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05-26 14:3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船综执发〔202228

 

各执法大队、环卫所和机关各股室:

为深入落实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职能职责,深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抓紧抓实2022年度我局烟花爆竹占道经营治理工作,切实提升工作实效,构建安全有序、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按照“坚持属地管理,实行上下联动;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治理程序;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坚持联防共治,推动综合治理”的原则,开展烟花爆竹占道经营治理工作,严禁在主城区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二、治理重点

(一)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跨店经营烟花爆竹的商家;

(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沿街贩卖烟花爆竹的流动摊点;

三、工作任务

    2021年度查处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违法行为的基础上,加大整治力度,形成整体合力,进一步强化占用城市道路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一)摸清底数,健全违建台账对辖区主城区内经营烟花爆竹的商家,进行全面梳理,纳入巡查监管重点目录库,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经营对依法进行查处。

(二)重点克难攻坚。加强重点时段(元宵、春节等)烟花爆竹擅自占道经营的行为的巡查监管,加大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巡控力度,对上述2类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坚决依法取缔。

(三)巩固查违成果年末将对各单位烟花爆竹占道经营治理情况进行梳理总结,评估成效,查找问题,完善措施,进一步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查控机制,持续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实施,全面落实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区安办的安排部署上来,将市城区烟花爆竹占道经营治理工作作为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勇为组长,局党组成员、聂权为副组长,局办公室、执法监察股及各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烟花爆竹占道经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烟花爆竹占道经营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占道经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执法监察股,宣传报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二)加强督导,严肃问责。加大对烟花爆竹占道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督查力度,局执法监察股将分阶段对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各基层大队要认真履职,依法查处烟花爆竹占道经营治理行为,对于领导不力、行动不力、配合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对于执法工作人员查处不力、包庇、纵容的,一经发现,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三)坚持联防共治,推动综合治理对擅自占道经营事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都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建立查处台账;对查处过程发现的涉及其他违法违规线索,要及时依规予以移交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大队于20221224前将该项治理工作进行梳理总结,报送至执法监察股,要求上报材料精炼,数据准确。

 

 

                                                     遂宁市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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