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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36号)

来源:遂宁市船山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10-12 10:2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全区疫情防控形势,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12日9时起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进一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辖区内所有电影院、酒吧、KTV、歌舞厅、洗浴场所、美容院、证照齐全的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子游戏厅、密室逃脱、剧本杀、健身房、游泳馆、室内体育场馆等各类空间密闭场所在工作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完成场所消杀的前提下有序开放。


二、常态化开展核酸检测。恢复“愿检尽检”便民核酸采样点,市民每周须至少完成1次核酸检测,进入公共场所和小区(院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查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从业人员须严格按相关规定落实,未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人员将对个人实施赋码管理。


三、严格管控人员聚集。各类公共场所和机构要严格执行戴口罩、测体温、1米线、限流(进入人员不超承载量的75%)、“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查行程卡、查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等场所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聚集。暂停举办50人以上的会议、论坛、培训、展览、会展、演出等活动。餐饮单位不承接50人以上的大型宴席活动。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养老院等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继续暂停线下教学,由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时间节点有序开放。


四、严格落实来(返)船人员管理。市外来(返)船人员应提前向所在社区和单位、入住酒店等报备,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若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人员未提前主动报备或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按照《遂宁市船山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部分集中隔离人员实行收费管理相关事宜的通  告》(2022年33号)要求,由个人承担集中隔离期间一切费用。各交通卡点严格执行查验管控措施,省外来(返)船人员及省内涉疫市(州)来(返)船人员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适时规定,其余来(返)船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压实经营主体和个人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生产经营场所监督管理,督促各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未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关停曝光。对因瞒报、谎报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不主动报备、未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或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特此通告。


遂宁市船山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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