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区三措施切实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管理
一是完善制度,夯实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农贸市场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诚信体系建设、卫生防疫、不合格产品退市、仓储管理等制度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应急预案,要求市场开办者认真查验入场经营者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主体资格证明,建立“一户一档”管理档案,并与经营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二是加强检测,严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入关。指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进一步加强农残检测室建设,要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必须设置农残检测室、配齐检测设备、确定专职检测人员、完善检验检测制度,对入场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增加抽检数量和频次,并在市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信息公示牌,及时公示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结果。
三是创新机制,推行食用农产品经营“一票通”。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和食药监总局颁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监督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切实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并统一印制《遂宁市船山区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票据,要求经营者销售食用农产品时必须向购买者开具一式两联的“一票通”票据,一联交购买者、一联留存,并至少保存6个月,实现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