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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食药监局:桶装饮用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不合格批次产品通报

来源:船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10-2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船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桶装饮用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

不合格批次产品通报

近期,船山区食药局组织对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单位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被抽单位经营的8个批次产品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委托四川众检四方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样品中的铅、总砷、镉、浑浊度、耗氧量、亚硝酸盐、余氧、溴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等12项指标进行检验。经检验,上述12项检测指标中有2项指标不合格。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现对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如下(具体检测数据,详见附件表格《检验检测结果》):

1.标称四川赫溪农夫矿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由船山区杨氏水业经营部经营的哆哆娃阳光包装饮用水(哆哆娃),生产日期:2018年08月05日,报告书编号(Report NO):SP201808130269,检验结果铅含量不合格。

2.标称四川赫溪农夫矿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由船山区杨氏水业经营部经营的包装饮用水(哆哆娃),生产日期:2018年08月08日,报告书编号:(Report NO)SP201808130265;赫溪农夫桶装水,生产日期:2018年08月08日,报告书编号(Report NO):SP201808130268;标称邻水县玉潾山泉水厂生产、由船山区长生源桶装水销售部经营的天然饮用泉水(玉邻),生产日期:2018年07月24日,报告书编号:(Report NO):SP201808130263。上述3个批次产品检验结果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

3.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已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遂宁市船山区食药监局在通报结果的同时提示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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