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4033X/2021-01566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船山区水利局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1-12-16
  • 发布日期: 2021-12-16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关于审查《涪江干流(船山区段)2022年采砂年度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请示

来源:船山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12-16 14:4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船2021157

市水利局:

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我局委托四川铭智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涪江遂宁市船山区段2022年采砂实施方案(送审稿)》,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实施方案依据《涪江遂宁市船山段2021-2025年河道采砂规划报告》(以下简称《规划》)编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流域综合规划。根据《规划》:船山区段采砂规划河段位于涪江中游下段及下游上段,河道采砂规划上起唐家东山寺,下至老池桐梏村,河段全长66.81km,其中上段6km为船山区与大英县界河,中段29.5km为船山区界河,下段21km为船山区与蓬溪县界河,10.31km为船山区与潼南界河。规划可采区23.2km,禁采区43.61km,无保留区。可采区内规划采砂点8处,采区顺河长度23.2km,位于唐家东山寺至老池桐梏村河段区域内,规划河段砂石资源总储量1456.84m³,可开采量620.64m³。采砂以水采作业为主。

二、本次实施方案是在保证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确保涉河工程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用、满足生态与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基本准则编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科学、合理、可持续地开发、利用船山区河道的砂石资源。

三、本次实施方案在《规划》基础上,在2022年度预计开采的砂场进行详细勘察、论证,通过行洪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砂场开采对河道行洪及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制定合理的开采方案,使砂石开采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针对2022年实施开采的砂场编制了开采实施方案,开采情况为:7个河段8个可采区规划开采总面积为658.32m2,控制开采总量为120.38m3。主要涉及唐家乡、老池乡。

四、通过划定禁采区和禁采水域,确定范围和时段,规范采砂作业,可有效地为水库库区清淤,提高河道的输水和行洪能力;通过预留开挖边坡,对防洪安全、涉河建筑物的安全和河势稳定无不利影响。实施河段范围内无水文测站设施,不涉及水源保护区。

五、采砂会造成水体混浊,影响水质,但随水流自身净化作用及开采的结束,其不利影响也随之消失。

妥否,请批示。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

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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