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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遂宁市船山区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来源: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5-01-02 16:5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政策解读|《遂宁市船山区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因现行《遂宁市船山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1月12日到期,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区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着力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产业新体系,区商务局起草了《遂宁市船山区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现就主要内容进行以下解读

一、起草依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4〕3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遂府规〔2023〕4号)、《遂宁市商务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遂宁市鼓励现代物流业发展十条措施(修订)〉的通知》(遂商务发〔2022〕36号)。

二、征求意见情况

2024年11月6日至11月11日,书面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在综合反馈意见并作出调整后(收集1条,采纳1条),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12日,通过区政府“船山要闻”栏目发布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公告,期间未收到修改意见反馈。2024年11月23日,向区内会展协会、中心商业区四大卖场征询意见,无意见反馈。2024年12月5日,提请王攀副区长牵头,再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题研讨,会上针对存量政策增量投入的必要性、增量政策针对性和上位依据等作出回应交流,并根据再次交流中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调整(收集4条,采纳4条)。会后,经报王攀副区长,原则同意该审议稿并要求按程序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审查情况

1.2024年12月13日,通过区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

2.2024年12月17日,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3.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19日,第三方评估咨询公司分别对征求意见稿、审议稿内容进行论证(已采纳意见建议对政策内容进行修订)。

四、主要内容

  《遂宁市船山区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审议稿)》在现行的《遂宁市船山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基础上,对相关激励条目进行了增删。其中,存量政策主要对入库激励力度提升、增速奖设置梯度等方面进行修订;增量政策方面主要围绕支持产销分离、支持统一核算、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支持消费新场景打造、支持协会及会展业发展、支持电商产业发展、支持物流产业发展七大方面,结合现行上位政策和我区实际进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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