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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评估】2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船山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2-22 12:4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2222024228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25-6810213

通讯地址:遂宁市船山区天宫南路156号遂宁市船山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遂宁市船山生态环境局

2024222





1、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郪江桂花新区漆家桥段防洪治理工程

遂宁市船山区桂花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服务中心

重庆长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投4109.66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4万元。新建护岸堤堤线总长4159m,其中郪江右岸护岸堤长205m;郪江右支漆家桥河左岸护岸堤长1980m,右岸护岸堤长1974m。河道疏浚长度为5720m,其中郪江上起上院子(桩号:QK0+000),下至王家院子(桩号:QK3+315),疏浚长度为3130m;漆家桥河上起花拱桥(桩号:SK0+000),下至肖家桥(桩号:SK2+590),疏浚长度为2590m;工程河段为不连续疏浚,仅对局部卡口进行疏浚,与新建堤防同步进行。





1、废水:生活污水设置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于农业生产,旱厕施工结束后卫生填埋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基坑、围堰施工产生的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放。

2、噪声:选用低声级的施工机械,并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和保养,以降低机械的非正常噪声加强现场运输车辆出入的管理,车辆进入现场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地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3、废气:定期对施工作业面喷雾降尘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车辆清洗池,减少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禁止超载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优质燃料加强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固废:河道疏浚底泥运输至新建堤防后用于回填使用,严禁倾倒入郪江等地表水体;弃方尽快运输至项目内填方需求处作为填方使用,严禁固废入河田、入地。生活垃圾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期间严禁将生活垃圾投入附近地表水

5、水土流失:施工作业避开雨天,施工作业面外围设置临时排水沟和沉沙池,裸露面临时遮盖,边坡施工结束后及时使用本土植被进行绿化,降低施工期的水土流失。

6、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减少对区域植被的破坏,禁止工人捕杀水生、陆生动物采取半幅围堰施工的方式进行施工,尽可能降低对河流生态的干扰程度施工结束,清理施工场地内的垃圾、建筑材料,对施工场地进行迹地恢复;按专题报告要求开展鱼类增殖放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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