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千冠鸿文旅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6MA6B8XMB1Y):
经查,你单位承建的四川遂宁圣莲岛悦涧里酒店翻新项目,存在拖欠杨勇等2人工资24180元的行为。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指令如下:
限你单位在收到本指令书起5日内支付杨勇等2名工人工资24180元。并于2025年10月27日前将改正情况和相关凭证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地址:遂宁市船山区燕山街46号,劳动保障监察员:曾毅、王金刚,联系电话:0825-5185788)。
拒不履行本限期改正指令的,本机关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因你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我局通过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单位正常送达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指令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