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4033X/2021-0106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船山区水利局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1-09-27
  • 发布日期: 2021-09-27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关于完善船山区林佳华养殖家庭农场取水申请法定材料的通知

来源:船山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09-27 13:1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船水函〔202171

遂宁市船山区林佳华养殖家庭农场:

你农场报送的遂宁市船山区林佳华养殖家庭农场取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提交的取水申请材料,不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资料不完整、数据有误且缺少附件附图等,质量较差。根据《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你农场9月30日前重新编制相关申请材料,提交完整的书面申请材料。

二、关停取水设施,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取水。

三、若未在法定时限提交相关资料,我局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处理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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