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水〔2022〕84号
区衔接办:
按照《遂宁市船山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国家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绩效评价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遂船有效衔接办发〔2022〕10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逐项开展自查,统筹力量细化整改措施,健全机制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共性问题整改情况
(一)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较慢方面。一是关于资金拨付进度较慢的问题。通过自查,我局严格按照各级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方向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局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衔接资金,因地制宜规划建设项目,及时拨付资金,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年度资金拨付率达100%。二是关于1-2年的预算报告率是否过到100%的问题。通过自查,我局各类衔接资金严格按照年初规划和入库扶贫项目库的内容组织实施,执行率达到100%。三是关于是否存在2年以上的资金结转结余资金的问题。通过自查,我局不存在该问题,各年度资金均按要求按时拨付。
(二)联农带农机制不健全,脱贫群众内生动力未有效激发方面。一是关于是否优先覆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问题。我局始终把群众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优先把脱贫户、监测户作为饮水安全的首要保障对象。二是关于是否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的问题。我局衔接资金安排优先保障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水务等项目建设,满足脱贫户、监测户最基本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
(三)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项目实施管理不到位方面。我局对于衔接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各级资金使用投向和财经要求进行管理,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船山区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推进项目建设。
(四)资产后续管理不到位,存在项目资产闲置现象方面。一是关于是否建立健全项目资产后续管护措施的问题。严格按照“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细化管护措施,明确管护职责。二是关于是否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的问题。我局实施的项目建设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与村委会办理移交手续,明确责任主体。三是关于公益性资产是否落实管护责任的问题。针对公益性资产,建立资产清单,落实具体管护责任人。四是关于经营性资产是否发挥效益的问题。目前我局安排的衔接资金未涉及经营性资产。五是关于项目资产是否闲置的问题。我局投入的项目资产目前均在发挥功效,不存在闲置的问题。
(五)项目入库程序及绩效管理不规范,公告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方面。我局组织实施的项目严格按照村申报、乡初审、部门审核、区审定的程序,及时、完整地纳入项目库,入库项目均具备实施条件。年度实施项目均在项目库中选取。每个项目实施前,均设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村、乡镇、局相关股室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深入施工现场开展督导,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实施前、竣工后,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对项目的资金量、建设内容、建设单位、建设质量、建设工期和监督电话等在施工区域及村委会进行公示公告,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主要做法
(一)专题研究,明确主体责任。局党组及时组织有关股室和涉及项目乡镇及时召开专题会,对照反馈问题,深入分析,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主体,压实整改责任。
(二)问题导向,逐项排查整改。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力量对照反馈问题,按照资金和项目建设管理要求,逐项自查自纠,梳理问题短板,确保资金项目发挥实效,充分得到群众认可。
(三)总结提炼,健全长效机制。我局紧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难点,结合资金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夯实项目管理基础。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2021年衔接资金项目按照既定时间要求全面完成了建设任务,但通过自查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公益性项目建设后续管护难度较大。项目移交给村委会后,缺乏后续维修管护资金,将会影响项目长期发挥效益。下一步,我局也将进一步加强健全机制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一)提早谋划,统筹推进项目建设。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提早谋划,提早勘查设计。项目推进中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主体,限时督办通报,确保项目高效推进,资金及早发挥效益。
(二)规范管理,保障资金项目成效。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的使用和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流程,加强项目资产后续管护,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项目实施精准、项目效益明显。
(三)抓实扶贫,夯实群众基础要素。继续关注脱贫户、监测户在生产生活上急需解决的水利基础设施、饮水安全的基础要素保障,确保群众饮水安全、产业发展配套水利设施健全。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