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府发〔2013〕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王帅、胡勇涛两名同志不顾个人安危,勇救他人的英勇事迹在我区广为传颂。为弘扬正气,倡导良好社会道德风尚,推动我区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的精神,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追授王帅“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授予荣誉证书一个,奖励人民币10000元。
追授胡勇涛“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授予荣誉证书一个,奖励人民币10000元。
希望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他们学习,大力弘扬见义勇为传统美德,主动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1.王帅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2.胡勇涛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9日
附件1
王帅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2012年6月24日下午,在渠河五洞桥一泄洪渠内,遂宁一中学生王帅为了营救落水的同学,不幸溺水身亡,年仅13岁。
王帅,男,汉族,生于1998年,家住西宁乡文星桥社区。2011年进入遂宁一中读初中,在校期间一直表现良好,曾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2012年6月24日下午,王帅、熊崇鑫、闵杰等7名少年相约来到渠河五洞桥一泄洪渠的小河道旁抓螺蛳和螃蟹,期间熊崇鑫不慎掉进了深水区,离他最近的闵杰见状赶紧跳下水帮忙,但水的深度远远超出了他的身高,个子较高的熊崇鑫扑腾了一阵子后回到岸边,而闵杰却仍在水里挣扎。王帅见状立马从岸上跳下去游到闵杰的身后,将他奋力往岸边推,借助这股力量,闵杰终于安全回到岸边,而水性并不好的王帅却滑向了更深的河中心,几分钟之后,王帅完全没入了水中。为营救同学,王帅献出了自己年轻而宝贵的生命。
附件2
胡勇涛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2012年5月22日下午,在遂宁中学北校区校门前,该校初三学生胡勇涛为阻止校外人员殴打本班同学而不幸被砍身亡,年仅16岁。
胡勇涛,男,汉族,生于1995年,甘肃省张掖人。2009年进入遂宁中学北校区读初中,在校期间担任班长并曾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012年5月22日下午6点30分左右,在遂宁中学北校区校门前,胡勇涛看见两名社会青年廖某和蒋某正在殴打同班同学陈某,身为班长的他挺身而出进行劝阻,施暴不成的廖某和蒋某恨恨离去。大约5分钟过后,廖某找来王某,他们各拿一把砍刀,直奔陈某和胡勇涛砍来。陈某手臂被砍伤,胡勇涛被廖某一刀砍中颈部,顿时血喷如注。廖某见状丢刀逃窜,胡勇涛手捂颈部倒在地上当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