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遂宁市船山区医疗保障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
| 类别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公开责任 | 监督电话 | ||
| 法定公开事项 | 政策 | 规章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 县级医疗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 □政务公开专区 □实体公开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点、室) □手机短信□电视□广播□报刊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综合股 | 0825-5182517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县级医疗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 □政务公开专区 □实体公开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点、室) □手机短信□电视□广播□报刊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
| 其他文件 | 县级医疗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 □政务公开专区 □实体公开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点、室) □手机短信□电视□广播□报刊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
| 机关简介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 县级医疗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 □政务公开专区 □实体公开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点、室) □手机短信□电视□广播□报刊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综合股 | 0825-5182517 | ||
| 规划信息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 县级医疗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 □政务公开专区 □实体公开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点、室) □手机短信□电视□广播□报刊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综合股 | 0825-5182517 | ||
| 统计信息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 □法律 □行政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 各级统计机构 | ☑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 □政务公开专区 □实体公开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点、室) □手机短信□电视□广播□报刊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信息统计股 | 0825-5182517 | ||
| 行政执法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法律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款 3.《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第(十五)条 6.《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号)第四十六条 7.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 县级医疗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 □政务公开专区 □实体公开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点、室) □手机短信□电视□广播□报刊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基金监督股 | 0825-5182517 | |
| 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事项依据、条件、程序 |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款 2.《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四条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第(十五)条 | 0825-5182517 | ||||||
| 公共服务 | 公共服务事项依据、条件、程序 | □行政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及第二十条第五款 2.《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第三十五条 | 县级医疗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 □政务公开专区 □实体公开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点、室) □手机短信□电视□广播□报刊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各业务股室 | 0825-5182517 | ||
| 法定公开事项 | 财务信息 | 预算决算 |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法律 □行政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 | 县级医疗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 □政务公开专区 □实体公开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点、室) □手机短信□电视□广播□报刊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基金管理和财务股 | 0825-5182517 |
| 收费项目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 依据、标准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款 | 县级医疗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 □政务公开专区 □实体公开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点、室) □手机短信□电视□广播□报刊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基金管理和财务股 | 0825-5182517 | ||
|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款 | 县级医疗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 □政务公开专区 □实体公开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点、室) □手机短信□电视□广播□报刊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基金管理和财务股 | 0825-5182517 | ||||
| 政府采购 |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 □法律 □行政法规 □其他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款 | 县级医疗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 □政务公开专区 □实体公开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点、室) □手机短信□电视□广播□报刊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综合股 | 0825-5182517 | ||
| 重大民生信息 | 乡村振兴 | 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款 | 县级医疗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 □政务公开专区 □实体公开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点、室) □手机短信□电视□广播□报刊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综合股 | 0825-5182517 | |
| 医疗卫生 | ||||||||||
| 社会保障 | ||||||||||
| 应急管理 | 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款 | 县级医疗保障部门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综合股 | 0825-5182517 | |||
| 公共卫生 | 监督检查情况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款 | 县级医疗保障部门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综合股 | 0825-5182517 | |||
| 安全生产 | ||||||||||
| 招考录用 | 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 □法律 □行政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款 | 县级医疗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 □政务公开专区 □实体公开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点、室) □手机短信□电视□广播□报刊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综合股 | 0825-5182517 | ||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 县级医疗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 □政务公开专区 □实体公开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点、室) □手机短信□电视□广播□报刊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每年1月31日前公开 | 综合股 | 0825-5182517 | |||
| 其他公开事项 | “双随机、一公开” |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 | □行政法规 □其他 | 1.《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四条 2.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3.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医保发〔2020〕32号) | 县级医疗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 □政务公开专区 □实体公开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点、室) □手机短信□电视□广播□报刊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检查结果应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涉及行政处罚的,应在处罚决定作出后7个工作日内公示 | 基金监督股 | 0825-5182517 | |
| 法治政府建设 | 年度报告 | □其他 | 1.《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 县级医疗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 □政务公开专区 □实体公开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点、室) □手机短信□电视□广播□报刊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每年4月1日之前 | 综合股 | 0825-5182517 | ||
| 建议提案 | 办理结果 | □其他 | 《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 县级医疗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 □政务公开专区 □实体公开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点、室) □手机短信□电视□广播□报刊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自答复代表委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 综合股 | 0825-5182517 | ||
| 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 | 年度目录 (动态调整) | □行政法规 □其他 |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 2.《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十五条 | 县级医疗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 □政务公开专区 □实体公开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点、室) □手机短信□电视□广播□报刊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决策结果在作出决策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各业务股室 | 0825-5182517 | ||
| 政策解读 | 图文、视频、动漫等解读材料以及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等 | □行政法规 □其他 |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九条 3.《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六十九条 | 县级医疗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 □政务公开专区 □实体公开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点、室) □手机短信□电视□广播□报刊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上级医保政策,在收到上级解读文件后视情况及时公开,县级自主制定政策原则上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公开,最迟不超过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 | 各业务股室 | 0825-5182517 | ||
| 医保基金收支 情况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等医保基金等收支结余情况 | □行政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 2.《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 | 县级医疗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 □政务公开专区 □实体公开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点、室) □手机短信□电视□广播□报刊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每月6月底前公布上一年医保基金收支情况 | 基金管理和财务股 | 0825-5182517 | ||
| 定点医药机构 签约情况 | 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 □行政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 2.《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 县级医疗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 □政务公开专区 □实体公开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点、室) □手机短信□电视□广播□报刊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局领导签字审核拟纳入定点名单后2个工作日内公开 | 审核与结算股 | 0825-5182517 | ||
| 部门动态信息 | 局领导及单位工作动态、部门重大活动情况、部门工作经验信息、 新闻媒体对我区医疗保障工作宣传报道情况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县级医疗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 □政务公开专区 □实体公开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点、室) □手机短信□电视□广播□报刊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 | 各股室 | 0825-5182517 | ||
| (2025年6月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