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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船山区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跟踪审计结果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7-11-2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2017年第4号

(总第67号)

关于船山区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

跟踪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遂宁市审计局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对船山区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一)安居工程实施保障情况

2016年,船山区政府通过货币化安置、新建安置住房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180户;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98户;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532户。

(二)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船山区政府城镇安居工程开工任务180套,基本建成任务90套,竣工任务350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53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32户。审计核查表明目标任务均已完成。

(三)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6年,船山区政府财政共筹集、安排城镇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9389.29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补助安排1042.2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安排8000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347万元;当年支出11286.24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支出9793.82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511.48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房源筹集支出910.72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7.02万元,2011-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结余财政按存量资金收回并重新安排等其他支出63.2万元;年末累计结存13218.91万元。

2016年,船山区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托基金、保险资金等其他社会融资渠道筹集3660万元。至2016年底,通过银行信贷、社会融资等非财政渠道安排和筹集安居工程资金融资余额128784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未及时兑付农村危房补助资金1,156,500.00元。

(二)虚报家庭收入、住房等资料,1户申请并享受安居工程待遇实物配租74.60平方米,2户享受户租赁补贴2,268.00元。

审计提出上述问题后,船山区已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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