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府发〔2017〕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6〕55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遂府发〔2017〕3号)精神,推进全区旅游业提质增效,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区,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
抢抓国家促进成渝城市群一体化、全省打造大成都旅游增长极和以成都为中心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发展机遇,围绕区委、区政府“奋力攻坚‘五大行动’,加快推‘三区’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主动适应大众旅游时代新要求,坚持全域旅游发展理念,以“旅游+”和“+旅游”行动为统揽,以休闲度假乡村旅游为重点,深入推进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丰富旅游产品,完善旅游配套设施,优化旅游市场环境,强化旅游服务,加快构建“一核三线四主题”旅游发展新格局,努力建成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旅游康养基地。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加强政策保障、扶持引导,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竞争的旅游发展环境,加强政策保障、扶持引导;充分发挥旅游企业主观能动性,让旅游企业自主经营、自主发展。
2.坚持问题导向,务实发展。始终遵循市场规律,找准旅游产业发展短板,综合施策、盘活存量、做优增量,以科学的政绩观务实推进旅游产业发展。
3.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治旅。改革旅游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旅游产业发展模式,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动形成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守法经营、游客文明旅游、行业协会自律的发展格局。
4.坚持统筹推进,融合发展。深入实施“旅游+”行动,推动旅游业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提升旅游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5.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始终坚持以民生为根本,以游客为中心,按照游客需求和地区发展实际,打造旅游产品,完善公共服务配套,积极营造良好旅游环境,不断提升旅游服务品质,推动全域旅游发展。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全区旅游总收入增速保持年均24%以上。2017年,实现旅游总收入76亿元,接待游客980万人次。到2020年,实现旅游接待人次达到125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13亿元,建成4A级景区3个、五星级酒店1家、四星级酒店2家、星级农家乐10家。旅游业对全区经济发展贡献率进一步提升“一核三线四主题”旅游发展新格局初步形成,旅游康养基地客源市场稳定,竞争力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整合资源,强化旅游行政管理体制。加快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投融资机制、项目开发、业态提升、市场营销、行业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改革创新。探索龙凤古镇等国有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分离,推动涉旅国有资产整合,构建旅游资源保护利用、旅游项目投融资及运营管理等功能的市场化平台,培育一批旅游产业骨干企业。以优势资源和资产为纽带,鼓励旅游企业引进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及配套要素产业等方面的战略合作者,参与旅游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推行跨区域连锁经营。
(二)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
支持旅游企业做大创强,构建多元化旅游企业品牌。鼓励国际资本、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业,开发旅游资源,兴办旅游项目,参股旅游企业。支持旅游企业通过企业债券、项目融资、产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鼓励旅游企业兼并重组,支持旅游企业采取资本扩张、品牌输出、特许经营等方式推进连锁、联合和集团化经营。支持区内旅游企业到重要客源地设立分支机构。培育壮大旅游中介组织。鼓励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和旅游车船公司等组建经营联合体。支持旅游电子商务企业、小微旅游企业发展。
(三)丰富旅游产品体系
深入挖掘“观音文化城、心灵度假地”文化内涵,持续推进旅游业与文化、教育、体育、康疗、农业、工业等关联产业深度融合,着力构建“一核三线四主题”旅游发展新格局。“一核”即打造旅游康养核心区。以龙凤古镇、观音湖为重点,着力布局文化养老、品质养老、健康养老等高端养老业态。“三线”即开发三条精品旅游线路。依托永河现代农业园,开发生态田园观光主题线路;依托唐家乡、桂花镇开发农家生活体验休闲主题线路;依托龙凤镇、老池乡、复桥镇开发旅游观光、休闲养生主题线路。“四主题”即创新观音故里文化游、观音湖休闲旅游、西部物流商务游、魅力船山乡村游四大旅游主题产品。以主题化打造旅游大卖点,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康养、会展、研学并重转变,丰富旅游产品价格体系,满足多样化、多层次旅游消费需求。
(四)加快推进智慧旅游建设
加快智慧旅游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交通、公安、住建、城管、国土、经信、旅游等涉旅数据信息共享,提升城市旅游服务、现代市场营销、行业智能管理水平。深化与国内重要旅游电子运营商的合作,加快智慧旅游标准化建设,开发“畅游船山”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建成并运营船山旅游调度中心、船山旅游官方微信、船山旅游官方微博、船山旅游商务网、淘宝(携程)旅游官方旗舰店、“马上游”船山平台等一批应用项目。到2020年,全区4A级以上旅游景区全部达到智慧旅游景区标准,实现城市旅游咨询中心、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旅游公交等场所免费无线网络全覆盖。
(五)强化旅游市场营销
树立大市场、大营销观念,整合和优化全区旅游营销资源,全方位、多渠道、大密度开展旅游宣传。强化“观音文化城、心灵度假地”城市旅游主题形象宣传。继续在成渝主客源地主流媒体联合投放城市旅游形象广告,包括航空、车站、码头、高铁、地铁以及城市中心户外广告等。继续办好荷花博览节、红提节、桃花节、骑游节等旅游节会活动,力争培育1-2个国、省知名旅游节会品牌。创新营销模式,与国内知名网站合作,利用官方微博、微信、手机报、旅游淘宝旗舰店等网络营销平台,为游客和旅游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组织辖区内旅游企业赴国内重要客源地开展营销推广活动。精心编制船山旅游画册、宣传资料、手绘地图、风光片、微电影等旅游宣传品,加强旅游市场营销。
(六)推进乡村旅游提质增效
实施“旅游+”行动,推动旅游业与农业、林业、服务业等深度融合发展,依托“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都市农业发展和现代园区建设,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组织化程度、产业化水平和区域化影响力,大力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以永河现代农业园“十里荷画”为示范,开发建设、升级改造一批以民俗风情、田园风光、主题乐园和休闲农业为重点,以游览观光和生态休闲为特色,基础设施规范、服务体系完善、生态环境优越的精品乡村旅游区(点)。加快培育生态旅游示范区和乡村旅游精品村寨,创建一批休闲观光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乡镇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
(七)延长旅游产业链
推进旅游产业延伸,发展策划设计、咨询服务和创意产业。健全旅游商品研发产销体系,提升旅游商品研发水平,加大对传统工艺和老字号旅游商品保护、开发、认定、推广的力度。重点推出遂宁豆腐干、观音素麻花、天与工艺品等特色旅游商品,定期举办旅游商品大赛,及时更新发布优秀旅游商品推荐名录。加强旅游业服务商标和商品商标的注册、运用与保护,培育一批具有船山地方特色和较强影响力的知名旅游品牌。到2020年,游客购物、休闲娱乐延伸花费在旅游收入中的比重达到50%以上。
(八)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完善城市旅游接待、集散功能,将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旅游指示标识、旅游停车场、旅游厕所等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范畴,给予重点扶持。制定全区旅游交通建设专项规划,把通往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公路建设优先纳入全区交通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快重点旅游景区内部道路系统建设,尽快形成交通环线和全区旅游交通大环线。推进城市公交服务网络与城郊主要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点的有效连接。规范景区旅游指示标识,按照国际标准设置景区内部指引标识,将通往重要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的标识纳入道路交通标志设置范围。完善重点游览场所的导览系统、停车场和旅游厕所等配套设施建设。
(九)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深入贯彻落实《旅游法》,建立行政执法、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管体系。加快构建全区旅游标准化体系,提升旅游行业规范化水平。进一步简政放权,推动旅游行业监管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监管”和“事后问责”转变。健全旅游执法机构,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服务质量监管、违法行为查处信息共享和旅游投诉属地统一受理机制,提升旅游投诉综合受理水平,依法保护游客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健全旅游安全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构建高效的旅游安全防范和救援体系,逐步推行重点景区在节假日发布舒适度指数。推进旅游企业、导游队伍诚信体系建设,积极营造“守法经营、文明旅游”的环境。发挥旅游行业协会在行业监督自律、推进标准化建设和评定质量等级等方面的作用,减少行政干预,建立企业自我约束机制。
三、政策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协调联动作用
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区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政府牵头、部门有效联动、社会协同推进旅游业发展的工作机制。区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工作落实机制,每年召开至少两次会议,对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要充分发挥区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区直相关部门,推进实施“旅游+”行动,促进旅游业与各行业融合发展。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形成旅游产业发展合力,促进全区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规划引领,确保统筹融合发展
坚持多规合一、上下“一盘棋”的原则,科学编制全区旅游发展规划和专项旅游规划,切实做好与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省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等规划的衔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交通规划和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和水利风景区等规划要统筹考虑旅游功能,实现融合发展与产业功能释放。城市重大项目建设要融入旅游元素,涉旅项目在论证、立项、建设时应充分征求旅游主管部门意见。
(三)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逐年增加区级旅游产业发展资金预算,重点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形象推广,鼓励采用PPP模式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纳入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文化产业、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电子商务等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制定完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对新创建旅游品牌企业、国省旅游商品大赛获奖企业一次性奖励政策,制定实施旅行社游客招徕、地接组团奖励政策,允许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旅游业的信贷支持,创新金融工具和产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符合产业政策的基础上,探索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质押业务。
(四)强化土地管理,优化旅游用地政策
将旅游用地纳入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要适当增加旅游业发展用地。编制和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时,要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基础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政府要保障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指导开展旅游项目用地的分类管理,有效落实旅游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落实利用荒山、荒坡、荒滩开发旅游项目有关政策,保障生态旅游、乡村旅游、自驾车房车营地、文化、研学、康养旅游等旅游新业态的合理用地需求。
(五)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改革发展人才支撑
实施旅游人才培养工程,继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各有关部门要把旅游促进就业纳入就业发展规划和职业培训计划,加大旅游业发展的理论宣讲,将其纳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加强旅游人才引进,重点引进高级饭店行政管理、会展商务与节事组织、景区规划与项目策划、电子商务与现代服务、高级外语口译等旅游高端专业人才和管理团队,不断提高全区旅游队伍整体素质。
附件:船山区旅游产业发展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
附件
船山区旅游产业发展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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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任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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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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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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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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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区旅游产业发展领导机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各级主要领导牵头、部门有效联动、社会协同推进旅游业发展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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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旅游局、区政府办、区委编办、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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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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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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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景区管理体制,探索龙凤古镇景区建立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行政管理权由景区管理机构负责、经营权由企业的管理运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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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新城管委会、区国资委、区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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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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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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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旅游统计基础、加强基层基础旅游统计工作,建立完善旅游统计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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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旅游局、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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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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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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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构建全区旅游发展新格局。“十三五”期间,完成旅游项目投资10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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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旅游局、区发改局、各乡镇、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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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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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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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旅游+”行动,创新推进旅游与文化、农业、康养、体育、教育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不断完善旅游产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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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旅游局、区经信局、区教体局、区文广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局、区民政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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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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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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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文旅融合发展,深度挖掘特色文化资源,打造特色文化旅游品牌。依托资源发展旅游演艺事业,打造一批兼具艺术水准、遂宁特色和市场活力的旅游演出剧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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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广局、区旅游局、区文联、各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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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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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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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旅游扶贫,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带动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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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旅游局、区扶贫移民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相关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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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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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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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景区旅游公路、健康绿道优先列入城市建设和交通规划,建设完善外联内畅的旅游交通网络;开通市区到景区旅游交通专线,确保旅游交通快捷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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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运局、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区发改局、区旅游局、区教体局、各乡镇、各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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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底前出台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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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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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咨询点和自驾游营地等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涉旅综合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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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旅游局、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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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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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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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全区旅游厕所建设管理行动计划,“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拟推出的乡村旅游景区(点)旅游厕所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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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旅游局、区住建局、相关乡镇、各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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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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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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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掘地方特色美食,打造一批有影响的特色美食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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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旅游局、区商务局、相关乡镇、各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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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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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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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化农副土特产品、手工艺品和文化创意产品,培育一批成熟的特色旅游商品品牌,发展购物旅游。每年研发旅游商品3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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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旅游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文广局、区工质局、各乡镇、各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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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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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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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实施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媒体跟进的营销模式,形成强大的旅游宣传促销合力。培育1-2个国省知名旅游节会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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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宣传部、区旅游局、区文广局、相关乡镇、各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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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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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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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完善旅游应急救援和高峰期大客流应对处置机制,加强景区道路安全防护、消防设施、应急广播和气象监测设施设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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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旅游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运局、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区林业局、区工质局、区食药局、区文广局、各乡镇、各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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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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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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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执行国家及行业旅游质量等级标准,切实推进A级景区巩固提升,完成荷博园创建4A景区,启动“十里荷画”4A景区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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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旅游局、龙凤古镇景区管委会、观音湖管委会、永河现代农业园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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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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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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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智慧旅游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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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旅游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工质局、区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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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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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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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治旅,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依法严厉打击诱导、欺骗、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加强文明旅游教育,提升公民文明旅游和理性消费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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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旅游局、区发改局、区交运局、区商务局、区林业局、区工质局、区地税局及相关乡镇、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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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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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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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立旅游行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健全旅游信用信息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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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质局、区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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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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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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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旅游发展整合资金,将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纳入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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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局、区旅游局、各乡镇、各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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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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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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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旅游业的信贷支持,创新金融工具和产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符合国省产业政策的基础上,探索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质押和门票收入权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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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金融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旅游局、各乡镇、各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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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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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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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财政预算;制定完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对新评定为国家3A级及以上景区、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四星级及以上酒店、三星级及以上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国省旅游商品大赛获奖企业等给予一次性奖励;制定实施旅行社游客招徕、地接组团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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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区旅游局、各乡镇、各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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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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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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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指导开展旅游项目用地的分类管理,有效落实旅游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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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区旅游局、区林业局、各乡镇、各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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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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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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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旅游业发展的理论宣讲纳入区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落实人才扶持政策,加快旅游职业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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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宣传部、区旅游局、区教体局、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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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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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排在前位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其它为配合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