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安全生产】船山区重点场所“瓶改管”“瓶改电”有补贴

来源:船山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15 09:5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今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方案》,目前,船山正全力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让市民群众的平安幸福更有“底气”。截至目前,船山完成“两改”签约53户、开工12户、完工 3户。

记者从区住建局获悉,本次“瓶改管”“瓶改电”工作重点改造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且存在安全隐患的餐馆、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食品小作坊等,并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含幼儿园)、民政服务机构、企业单位食堂及宾馆、酒店等提供餐饮服务场所,以及自愿申请改造的理发店、茶楼等商业用户。

在改造期间,船山出台了奖补政策,对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前申请“瓶改管”的用户,船山区对其户内燃气改造建设费用(包含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材料和安装费用),根据燃气安装合同及开具的税票金额由政府奖补40%、企业承担30%、用户承担30%;对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申请“瓶改管”的用户,其户内燃气改造建设费用(包含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材料和安装费用),根据燃气安装合同及开具的税票金额由政府奖补20%、企业承担20%、用户承担60%。

同时,对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前申请改造“瓶改电”的用户,表计后改造费用的奖补金额,根据自行购置电热炊具的电功率数,政府按260元/kW的标准进行奖补,补贴上限为10000元/户;对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5月10日期间申请“瓶改电”的用户,表计后改造费用的奖补金额,根据自行购置电热炊具的电功率数,政府按170元/kW的标准进行奖补,补贴上限为6000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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