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民函〔2022〕20号
杨灵芝、田勇代表:
你们在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社区居民小组长待遇的建议》(第9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区民政局在综合完善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中,立足于保障基层工作人员生理和心理需要为原则,着手草拟了《关于调整集镇社区89名居民小组长基本报酬补助标准的实施方案》,并与财政局等责任部门进行了协调。方案已报送区府审核,交由区政府常务会审议是否实施。
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遂宁市船山区民政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