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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市场监管领域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4-03 16: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为全面推动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纠治市场监管领域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有效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就公开征集遂宁市船山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重点聚焦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具体包括:

(一)违规异地执法

未履行异地办案协作手续、未解决管辖争议,擅自跨区域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异地执法中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对市场主体财产采取强制措施;采取“钓鱼”执法等不正当手段将外地案件纳入自身管辖范围等情形。

(二)趋利性执法

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将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三)乱收费

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在行政审批、备案等环节搭车收费;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相关商品或服务;违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四)乱罚款

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实施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存在过罚不当、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等情形;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等情形。

(五)乱检查

实施检查的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权开展检查;存在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市场主体检查频次明显超出合理范围;检查程序不合法、“走过场”,以“观摩”等名义变相检查,借检查之机吃拿卡要等情形。

(六)乱查封

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市场主体涉案财产等情形。

(七)其他相关违法违规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吃拿卡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执法不作为、慢作为,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市场主体负担等违反执法规范的行为。

二、反映渠道

为方便社会各界反映问题,确保线索高效受理,设立以下多渠道反映方式,所有渠道均严格保密反映人信息:

电话反映:0825-2210517(工作日09:00-12:00 、14:00-17:30);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

来信反映:遂宁市船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3办公室(地址:遂宁市船山区和平东路58号,邮编:629000,信封请注明“市场监管领域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

现场反映:遂宁市船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3办公室(地址:遂宁市船山区和平东路58号,工作日09:00-12:00 、14:00-17:30,可携带相关证据材料现场提交)。

三、注意事项

反映线索时,请尽可能提供详细信息,包括涉事市场监管部门(或执法人员)、执法时间、执法地点、具体执法行为、问题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录音、文书复印件等),以便核查查办,提高线索处置效率。

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根据反映人意愿对其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反映人应当对所反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对存在此类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征集范围。

四、线索处理

对收到的举报线索,我们将逐一登记、分类核查,建立线索台账和整改台账,明确核查时限和责任分工。对查实的市场监管领域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向实名反映人反馈核查处置进展。

本次线索征集旨在强化社会监督,推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规范执法行为,欢迎广大市场主体、群众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线索征集长期有效。

特此公告。

遂宁市船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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