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船山区交通运输领域2021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召开。区委副书记陈发友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区各道路运输企业、重点在建项目、水上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全区交通运输领域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近期中、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通报了第三季度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案件和典型案例情况。区交运局对全区交通运输领域国庆期间和今年第四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
据了解,第三季度,遂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驻船山区大队对辖区道路交通、水路交通、工程质量建设项目共计开展行政检查77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消除隐患5起,行政处罚28起(其中道路交通11起、水路交通17起),联动船山交警查处超载24起,紧急出动夜间防汛督导3次,下发停航通知3次,有效保障了船山辖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形势稳定,用执法“蓝盾”守住了安全底线。
陈发友指出,今年以来,全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总体保持了稳定,1-9月全区未发生一起交通运输事故。他强调,进入第四季度,项目建设进入关键期,交通出行进入高峰期,水上砂石开采进入恢复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压力陡增。全区交通运输领域工作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陈发友要求,要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同时,要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每个单位、每个部门和每个人,并集中力量抓好推动落实。要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进一步强化追责问责,对于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行政问责规定,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一律依法依规严厉问责、从重处罚。对于企业主体,要实行“零容忍、严执法”,因为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隐患长期存在或者酿成事故的,要顶额处罚并且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