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 关于2025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来源: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10-29 15:4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四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山洪灾害防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防办汛发〔2024〕11号)以及《四川省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区财政安排2025山洪危险区基层责任人履职补助资金6.48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0825-6800090

意见收集人:胡梨亭,电子邮箱:523635969@qq.com,通讯地址:遂宁市船山区嘉禾东路55号(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

附件:2025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

2025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分配结果的公告

单位:万元

序号

资金来源

资金分配

备注

资金类型

合计

其中(层级)

公告比例

公告日期

分配日期

中央

省级

市级

县级


合计


6.48




6.48


100%



1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6.48




6.48

桂花、唐家、永兴、河沙、老池、仁里、保升等7个乡镇境内18个山洪危险区基层责任履职补助,履职补贴标准按3600元/人·年。

100%

10月29日

10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