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交运函〔2017〕23号
遂宁市船山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
复 函
李永培代表:
你在区人大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城市郊区短途客车、占道上下客,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议》(第5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现有农村客运班线31条,农村客运班线车辆189台。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使,确实存在个别班线的班车车主为了多载乘客,不进站载客,违规在城区周边、近郊地区停靠待客,不仅给周边交通造成了拥堵,也给乘客上下车带来了安全隐患,扰乱了道路客运市场秩序。
二、采取措施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客运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驾驶员的管理。强化对驾驶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培训,加强对驾驶员岗前管理、岗中行为管理和定期考核评价工作。
(二)强化对城区周边、近郊的非法停车点的整治。以打非治违整治工作为契机,查处农村客运班车不进站经营行为,随意上下旅客,坚决取缔非法停靠站点。采取点面结合,划片管理的原则,对西山路、城南立交桥等区域进行蹲守,加强对客运班车违规行为的力度,规范我区城区客运市场秩序。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工的工作中对我们提出更多建议,促进我区交通运输行业进一步规范,谢谢!
此复。
遂宁市船山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8月30日
(联系人:肖 智 联系电话:13909061730)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区目标绩效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