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船山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17 14:3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船山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国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不断推进政务公开便利化、透明化、规范化,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奋力谱写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也未收到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对政务公开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局内各科室职能特点和业务情况,进行“科学分类”。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编辑、整理,并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特例”的要求,更好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项目。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上网,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确保公民个人隐私或敏感信息不通过信息公开网泄露。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中均未出现敏感信息、涉密信息。对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本年度制发0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

(四)平台建设

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民政局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提高政府信息水平,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力辅助促进其他工作开展。对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平台实用性、便民性,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效率,实时精准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严格遵循信息公开基本原则,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予以推进,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审查汇总,对于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确保工作落实。同时积极参加区政府办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不断提升队伍能力水平。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2023年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的部分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二)下一步改进情况

2024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在原来的制度、机制基础上,加大审核、检查、通报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和担当,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服务企业群众的作用。二是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功能,规范公开文本格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三是继续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基础上,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标准,全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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