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水函〔2022〕36号
陈平代表:
你在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如何防范和化解砂石船水上交通事故的建议》(第9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砂石船只基本情况
船山区采砂船44艘,配套船139艘,涉砂船舶基数大,分布广,加之涪江船山段河道长约70公里,河道内有过军渡、三星等水电站和城南高速桂花大桥、通德大桥、通善大桥、涪江五桥等多座跨江大桥,一旦发生船舶失控,极易威胁临河建构筑物和人员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压力大。
二、
涉砂船舶安全管理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作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防范化解涉砂船舶水上交通事故,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实行采砂船舶总量控制。根据各采砂场的砂石储量情况,在编制采砂规划及年度采砂实施方案时对从事采砂船舶进行数量上的控制,明确了所有采区的采砂船舶不得超过24艘。2021年12月,区政府印发了《船山区采砂船只优化调整方案》(遂船府发〔2021〕11号),拟采取上岸或拆解的方式对现有采砂船舶进行缩减。目前已拆解采砂船舶3艘,正在拆除1艘。
二是大力实施水上应急救援建设。一方面,实施汛期船舶停泊区建设,我区今年拟投入1300万元,按照顺岸式/港湾式要求,重点建设汤元坝、大沙坝、双河口、周家坝、桂花镇大河湾、海博砂石厂等船舶集中停泊区。另一方面,为加快推进水上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组织谋划了应急救援设施项目建设,并完成省级项目库入库申报工作。拟在“十四五”期间投入资金4200万元,通过应急救援基地、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建成全方位覆盖、全天候运行、具备快速反应能力的船山水上交通救助体系。
三是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成立了砂石资源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联合执法行动工作组,抽派区水利局4人、区公安分局、区交运局、区国资局、老池镇、唐家乡各1人,遂宁市天泰鸿涪建材有限公司4人,实行集中办公,全员综合执法,全天分班巡查。2021年以来,会同公安、交运等部门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联合执法活动5次、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共计查处违法违规河道采砂事件5起,处罚金额共计50.7万元。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决不允许类似“跑船’事件再次发生”的批示要求,聚焦当前船舶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进一步深化船舶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部门间联动协作,从源头防范化解船舶质量不高、安全环保性能差、年龄结构老化问题,全面提升船舶安全性能,有效遏制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和险情,构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