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环函〔2023〕18号
遂宁市船山生态环境局
关于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复函
曾和平代表:
你在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村污水正常运行的建议》(第2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规划引领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先后高标准编制《遂宁市船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0-2022)》和《治理规划(2023-2025)》,对全区所有乡镇、村社生活污水管网布局、站点选址、处理规模、排放标准、处理工艺等进行详细规划。目前已顺利完成2022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行政村比例75%的目标任务,正在积极包装、申报、实施千村示范工程项目,确保2025年底达到85%的行政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
(二)调研论证充分发挥各类处理设施效益。坚持科学论证、因地制宜,结合各行政村具体情况,分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对于分布在城镇周边唐家乡长虹村、永兴镇灵通村等4个村庄,采用延伸城镇污水管网的方式,优先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
统一处理。对于距离城镇较远、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相继新建78座一体化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对于居住分散、人口较少的村庄,充分调研选址,分散建设26座三格化粪池和人工湿地进行处理。
(三)健全机制全力实现环境治理行稳致远。制定《遂宁市船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为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提供基础保障。聘请专家对我区基层环保管理人员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维护技术培训,增强基层环保人员管理水平及操作能力,充分发挥治理设施效益。组织相关部门全面开展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已完成排查工作,正在逐一制定整改方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以前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均采用一体化带动力的设施,运维过程需要专业技术支撑,同时需要保障药剂、电费、耗材等费用,虽然我区制定出台了《维护管理办法》,但镇村两级缺资金、缺技术、缺人才的矛盾非常突出,建好的设备无法有效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终端见效还需花大力气。
三、下步工作
一是咬定目标持续提升治理水平。按照2025年底达到85%的行政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目标任务,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协调整合财政资金,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同时,加强今年永兴镇千村示范工程督导调度,确保按时达成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双100%。
二是统筹推进处理设施问题整改。组织区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和天泰实业对历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梳理和运营费用测算,逐一分析研判问题设施情况,做好科学分类处置。同时,及时提请区政府研究将设施运维费用统一纳入年度预算,按法定程序选定专业的第三方机构统一进行运维管理,形成科学规范的长效运维机制。
三是优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充分开展调研论证,结合村庄常住人口、污水处理量等实际情况,科学研判处理方式,尽量避免采用一体化设备处理设施,采用维护成本较少的人工湿地(包括庭院式人工小湿地)处理工艺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主要处理工艺,采用灰水(洗衣、洗菜等生活污水)+污水集中收集,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
遂宁市船山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