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仁府发〔2021〕63号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快捷有效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特成立仁里镇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救援队伍人员
队 长:陈 雷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职 责:负责指挥全镇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副队长:包增福 副镇长
张 斌 仁里镇派出所所长
职 责:协助队长负责救援具体工作,向队长提出救援过程中应考虑和采取的安全措施。
队 员:潘 波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
蒋 伟 镇武装干事
徐小冬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吴 星 镇生态环境保护办主任
张云珍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郑伦友 镇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唐 富 镇食品安全办主任
米贤君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唐 建 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干部
向 洋 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干部
黄 斌 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干部
罗 洋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辜 辉 仁里镇派出所民警
唐 波 常林小学副校长
罗 俊 常林小学教师
罗 明 仁里镇中心卫生院科主任主治医师
孔 超 仁里镇中心卫生院住院医师
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都负有应急事故救援的责任,是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担负辖区内各类危险事故的救援和处置工作。
二、应急队伍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应急相关法律法规。
2.严格履行应急救援工作职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心尽力。忠于职守,扎实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坚决完成应急救援工作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和演练,主动接受应急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4.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的储备、维护、保养。
三、应急救援队伍工作要求
为保证我镇应急救援队伍人力充足,按照上级要求特建立一只兼职应急救援队,提高应急救援力量,要求救援队员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当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赶赴受灾地点,确保应急救援队员随叫随到,及时完成救灾救援任务。
遂宁市船山区仁里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