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十四五”时期船山区民政事业发展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民政部“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四川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我区民政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发展情况
(一)基层党建不断夯实
党建基础进一步夯实。积极发挥民政党组织引领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区域化大党建和网格化微党建同时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星级评定取得实效,发展一星级社会组织党组织4家、二星级社会组织党组织1家,老池镇芋禾村党支部共建结对帮扶成效显著,芋禾村脱贫攻坚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区划建制不断优化。社区建制调整创新试点,完成锦华、紫薇等9个社区区划调整,镇江寺街道探索创新党建领航·互联网+社区营造治理机制,构筑“区营造治理基层治理服务新体系取得成效,为船山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夯实基础。基层治理人才队伍得到充实。村(居)换届顺利完成,全区117个村(社区)党组织圆满完成换届,30名县级领导、51个区级部门、6个专项工作组、12个区级督导指导组形成区、乡镇、村(社区)三级“零间隙”工作联动机制,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双好四强”型人才得到充实。
(二)社区治理服务不断创新
治理机制不断创新。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精细服务”能力得到加强,成功申报省级社区治理试验区。创新船山“三社联动+社联动公益慈善”社区可持续治理机制,社企认证评估机制和“街道-社区-院落”三级党群自治组织孵化体系不断健全,区域化党建创新能力、社区和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得到提升。慈善力量参与基层治理、街区院落微治理模式探索取得实效。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取得效果。《社区事务进驻管理办法》《社区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清单》《社区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社区负面事项清单》“一办法三清单”机制不断完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职业社工考试群体壮大,全区目前共有初级中级社工师72人、注册志愿服务队272个、志愿者9.6万人。“院落自治”机制和“文化凝聚”机制不断健全,院落居民自治组织孵化成效显著,引入大型纽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涪江儿女等18个本地社会组织。依法治社成效显著。“法治+法制”平安社区、无毒社区建设效果明显,中央商务区、乡镇场镇等公共场所禁毒、戒毒法律法规科普宣传服务增多。
(三)社会救助综合格局不断健全
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全区城乡低保实现100%入户核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得到落实。敬老院适老化改造项目顺利推进,集中供养率得到提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稳步提高,“十三五”期间,累计为全区发放991764户次,1728775 人次,发放低保金 3.80137431亿元。全区低保帮扶机制不断完善。推进“一卡通”信息平台建设,每月动态调整低保人员名单,及时更新增发、减发、停发动态和认定,城乡低保规范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不断健全。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申请低保实行备案制度和抽查制度不断健全,有效保证了低保参保公正透明。社会福利制度不断完善。高龄、独居、失能、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群体救助体系不断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不断健全,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和残疾人两补落实到位。
(四)社会福利普惠发展更为优化
养老服务机制不断健全。“嵌入式”养老、智慧养老、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等有效推进。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省级敬老模范区申报创建、慈善超市建设等取得进展,全区基本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农村养老设施布局不断优化。重点乡镇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辐射能力增强。
(五)社会组织发展活力全面增强
协商自治机制不断完善。基层自治管理的法治基础不断夯实,居民自治组织运作程序不断完善。民主决策程序、民主管理制度、自治组织“一约四会”不断规范健全,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自治事务决策权、监督权、议事权的自治组织不断增多。社会组织实现从规模扩张向有质量发展。社会组织服务社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意识大幅增强,组织数量从2015年的118家增加到目前的427家,评选出1个二星级和4个一星级社会组织,脱贫政策宣讲、“粽情端午”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多元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领能力增强。区域化党建初见成效,初步建起群团区域化、社团功能化、院落单元化、政企协同化的“小单元”微自治体系,建成5个街道大工委、36个社区大党委,96个院落(小区)党组织,在全市率先成立商圈党委,形成街道大工委牵头抓总、社区大党委区域兜底、各区域党组织补位跟进的城市党建格局。
(六)社会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社会婚姻家庭关系更加和谐。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补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婚姻历史档案14万余条,实现了电子档案、原始档案“双套制”保管,创新开展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服务,为办证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殡葬事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惠民殡葬制度改革扎实推进。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乱埋乱葬、沿街私设灵棚等突出问题得到整治,绿色殡葬、文明祭祀新风尚得到发扬,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加大,丧事大操大办等不文明现象得到遏止。慈善事业得到发展。社会慈善制度不断完善,慈善工作不断规范,慈善事业在社会捐助、全面脱贫攻坚和抗击新冠感染疫情等方面发挥作用。定期培训机制得以建立,慈善管理人员责任意识、政治定位及业务能力得到提升,慈善信息公开向常态化、全面化、便捷化、时效性方向发展,社会公众了解、监督慈善工作更加方便快捷。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形势分析
“十三五”时期是船山区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取得决定性成就的五年。但当前我区民政事业现代化发展、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一是基层民政服务力量薄弱,业务能力有待提升。机构改革后民政人员数量减少,业务增多,情况不熟悉导致民政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容易出现偏差。二是服务设施保障不到位。集便民利民、长者儿童、文体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空间难以实现同规划同实施同移交,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面临资金与空间限制。三是服务体系现代化水平不高。有关养老服务、妇女儿童服务等体系还未健全,现代化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理顺。四是社会组织培育亟需加大力度。船山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尚处于粗放型、低层次发展阶段,社会组织队伍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机制、造血机制等亟需提升效能,社工人才培养和专业服务水平亟需提高,以满足社会组织工作长期、专业、优质、可持续的发展要求。五是智慧服务能力不足。集党群治理服务功能,社区自治、社区服务、社区安防等特色功能为一体的“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还不成熟。社区公共服务事项一窗办理未真正实现,政法、人社、公安、住建、残联等资源整合力度不够,在时代科技日新月异的未来基本服务更显捉襟见肘。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作出了明确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擘画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路径。“十四五”时期,是船山区民政事业实现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期。一是党中央对民政工作做出了新的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改革创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二是船山区在遂宁市、四川省发展中的地位、方位对民政工作有新要求。“十四五”期间,船山区面临重大战略交汇、重要政策叠加、重大资源倾斜的良好发展机遇,“一带一路”建设、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交汇叠加,成渝双城经济圈和遂潼一体化战略布局,为推动船山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机会,船山区经济和科技实力的进一步发展,为新时代新阶段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新支撑。三是船山区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有新期待。船山区被列入全省首批县域集成改革试点县(市、区),将吸引省市两级更多政策、资金、项目、资源向船山区倾斜。船山区要实现“两个再造、两个倍增、两个翻番”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全面建成与成渝互动的公共服务体系,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水平差距,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制定以民为本的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是对船山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不懈追求的最好回应。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聚焦群众关切和乡村振兴,聚焦特殊群体,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全区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在新时代更好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融合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统一要求,健全区、街道(镇)、社区三级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动态调整资源清单、需求清单和项目清单,以党建引领高位统筹民政工作。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新型社会治理格局,打好政府主导与购买服务结合牌,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健全基层公共民政服务平台和网络。
——坚持以民为本,共建共享。践行人民至上、以人为本理念,把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社会服务变成人人参与的生动实践。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先保障民政领域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其他群体的基本社会服务,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让更多困难群众更公平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结合船山实际,加快城乡民政服务一体化建设,加大民政公共服务向农村、贫困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力度,统筹城乡一体发展,真正实现民政公共服务逐步向“普惠型”转变。
——坚持改革创新,提能增效。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手段加速民政事业发展;坚持低成本、高效能标准,整合布局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坚持智能化、网络化技术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效率;坚持专业化、知识化推动队伍建设,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
——坚持法治引领,规范安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依法行使职权。坚持法治方式统筹力量、平衡利益、调节关系、规范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快完善民政制度体系建设,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
——坚持精准服务,惠民利民。聚焦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马上办、立即办。聚焦街镇、居村,推进社会服务集成化、专业化发展。聚焦民政设施功能提升,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流程,实现民政服务一网通办、全城通办。聚焦多元力量参与,加快推进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共同体建设。
三、发展目标
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完善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机制,加强民政队伍建设,逐步完善服务基础设施,健全和完善养老救助体系,优化公共服务和关爱服务,引导多元力量参与做强民政事业,提高民政工作纵深度,增强监督透明度,扩大社会参与度。到2025年,覆盖城乡、适应社会发展、满足服务对象需求的养老育幼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养老托育覆盖率实现“六个百分百”:分片区建成区域养老服务中心4个,覆盖率达100%;建成街道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5个,社会养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覆盖率达100%,助老巡访覆盖率达100%,老年教育站点覆盖率达100%,儿童服务站点覆盖率达100%,志愿服务覆盖率达100%。到“十四五”期末,全区社会建设效能进一步增强,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民政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定型,民政服务实现方式更加现代多元,基本民生保障能力和民政基层基础更加巩固夯实,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大格局以及融合融通融汇的社区发展大机制更加健全完善。
表1 船山区“十四五”时期社会治理与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
|
2025年目标值
|
属性
|
| 1
|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
≧60
|
预期性
|
| 2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
|
32.68
|
≥55
|
约束性
|
| 3
|
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
|
≥60
|
预期性
|
| 4
|
街(镇)、社区建立党建协调委员会比例(%)
|
|
100%
|
预期性
|
| 5
|
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创新示范点(个)
|
2
|
5
|
预期性
|
| 6
|
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和户代表选举比例(%)
|
100%
|
100%
|
预期性
|
| 7
|
社区活动居民参与率(参与户数/社区总户数)(%)
|
|
60%
|
预期性
|
| 8
|
城市社区业主委员会(物管会)组建率(%)
|
|
100%
|
预期性
|
| 10
|
城镇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面积达标率(%)
|
|
80%
|
预期性
|
| 11
|
新建城镇社区服务管理用房设施面积最小规模(平方米)
|
|
300
|
预期性
|
| 12
|
城镇社区楼门院治理示范点(个)
|
|
5
|
预期性
|
| 13
|
社区工作者本社区化率(%)
|
|
50%
|
预期性
|
| 14
|
街镇级社会组织联合会覆盖率(%)
|
|
40%
|
预期性
|
| 15
|
城镇社区平均拥有社区社会组织(个)
|
|
8
|
预期性
|
| 16
|
实名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的比例服务(%)
|
|
21
|
预期性
|
| 17
|
社会心理服务覆盖社区村比例(%)
|
|
60%
|
预期性
|
| 18
|
基层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站数量(个)
|
|
5
|
预期性
|
| 19
|
街(镇)、社区建立党建协调委员会比例(%)
|
|
100%
|
预期性
|
一、加强党建引领,创新治理机制,构建基层治理现代化体系
(一)探索构建共建共享基础治理体系
以党建为引领,完善区域社会党建工作格局,突出政治引领,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其他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市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改进城乡社区治理方式,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推进城乡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对标对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要求,推进阵地“补短板”及亲民化改造,健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社区居民成立志愿服务队和各类“微组织”,提升居民自我服务能力。完善创新社工站建设,完善居民需求、项目统筹、项目运营机制,力争“十四五”末实现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完善心理疏导机制,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和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全面推进法律进社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功能,建立科学标准规范的救助体系。不断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救助有门、受助及时。不断完善困难救助、养老敬老等机制,创新民政机构养老院、敬老院运营模式,引导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服务,不断拓宽民政事业广度。到2025年形成相对成熟的城乡社区治理新理念、新机制、新模式、新场景。
(二)探索构建社会心理服务帮扶体系
落实《遂宁市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推动街(镇)、社区(村)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建设工作,在保证站点建设有质量的基础上增加建设数量。持续完善区、街(镇)、社区(村)三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将社会心理服务向城乡社区、向群众身边延伸。加大基层社会心理服务人才培养。持续关注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以及流浪乞讨人员、社区矫治对象等特殊群体心理健康关爱,推动形成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社会心理帮扶体系。
(三)完善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建立健全困难群众需求综合研判机制,推动政府与社会各类救助资源的有机耦合与系统集成,为支出型困难群众快速提供整合式、定制式的精准“救助帮扶包”,实现分类分级的梯次救助。健全完善以低保、低收入家庭、特困供养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就业、采暖、物业等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相结合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多元协同救助体系,推动“慈善+救助”融合发展,实现慈善救助与社会救助信息有效对接,政策有效衔接。在传统救助基础上,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工作等专业力量,为困难群众提供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社会融入、能力培养等个案帮扶服务,构建“物质+服务”的精准救助体系。加强接济救助服务管理,建立受助人员异常情况强制报告、定期统计报告、负责人定点联系等制度,健全第三方专业力量派驻监管制度。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接济救助服务管理,强化接济救助管理属地责任,探索建立救助对象和接济救助职工专项保险制度,加强对救助对象和一线接济救助职工的保障。加强救助站日常管理,及时分析工作动态、规范救助流程,形成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强化落实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及村(居)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社会救助备案制度,严防“人情保”“名额保”等问题。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规模
|
开工
年份
|
建成
年份
|
投资类别
|
总投资
|
已下达
投资
|
累计完成
投资
|
本次申请投资计划
|
年度建设内容
|
| 船山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
|
新建
|
项目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建设床位100张,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
2022
|
2024
|
合计
|
900万
|
|
|
|
建设救助人员接待用房、生活用房、医务用房、管理用房等。
|
| 中央预算内投资
|
720万
|
|
|
720万
|
||||||
| 地方投资
|
180万
|
|
|
180万
|
||||||
| 其他投资
|
|
|
|
|
专栏一:船山区社会服务兜底项目
二、推进协商共治,夯实治理基础,提升社会服务现代化能力
(一)完善协商自治机制
健全院落居民自治组织,完善居民公约、村规民约,不断夯实基层自治管理的法制基础,创新参与模式,完善“院落自治”机制。发挥党组织、居委会、社会组织、院落自治小组、驻区企事业单位的积极作用,积极拓展基层协商自治形式,促进协商成果转化为治理场景。
(二)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从工作力量、工作方法、工作内容和工作资源等方面给予支持,不断提升社区社会组织的组织管理和服务能力。到2023年,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相关领域管理、提供专业化社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成为居民参与社会治理和社区服务的有效载体。
(三)强化专业人才储备
开展社工人才规范培训,强化项目化运作,推进社会组织品牌建设,着力构建以城市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居委会为依托、居民为主体、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加强服务指导,统筹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力量,通过举办示范培训、网上课堂、新媒体教学等多种方式,鼓励社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知识培训和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不断提升社区社会组织的组织管理和服务能力,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品牌建设。每年对开展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培训累计100人次,到2025年,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相关领域管理、提供专业化社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完善服务设施,推进社工站建设,实现社会福利服务网络全覆盖
(一)完善服务设施
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推进老旧院落改造,完善社区养老机构、“四点半”课堂等服务配套,做实家门口服务,加强党建、文化、养老、帮扶、关爱等服务提供,打造“社区服务综合体”。创新试点示范。巩固全省城乡社区治理试点成果,以老旧小区治理及智慧社区的持续建设为调研课题,积极申报“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健全村居自治机制。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
(二)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
结合省级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采取“省级奖补、市县为主”的方式,按照“五个一批”推进全区1个社工服务站、7个乡镇、5个街道社工服站完善。南片区为龙凤镇、老池镇、唐家乡、桂花镇,社会工作服务以支持工业发展为方向;北片区为仁里镇、永兴镇、河沙镇,社会工作服务以支持特色农业产业为方向;城市片区为5个街道,以社会组织党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志愿服务队务调度等“四位一体”社会工作服务为重点方向,推进镇江寺社会工作站创建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引入或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推进河沙镇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利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大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资源设施,联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两委”成员、志愿者,开展片区化、专业化社会服务,建设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时,构建社会工作服务“三级”网络。
(三)健全社会福利服务网络
健全儿童福利服务网络。持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引专业社会组织,常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活动。加强儿童主任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专业素质、完善管理制度、强化保障措施,打造一支适应新发展阶段的高素质工作队伍,到2025年,建成一支政治坚定、富有爱心、年龄合理、业务熟练、服务规范的儿童主任队伍。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及监护人专题培训。强化与教育、团委、妇联、公安等部门联动,切实守护好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健全残疾福利服务网络。加强与“未持证失能失智等老年残疾人”的需求衔接,加快残疾人福利服务支持体系建设。完善提升区级残疾人福利设施服务功能,推动建设一所不少于100张床位的精神卫生服务机构。持续实施遂宁市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行动方案,稳步推进区、街道(镇)和社区(村)三级社会福利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打造一批“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机构”。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规模
|
开工
年份
|
建成
年份
|
投资类别
|
总投资
|
本次申请投资计划
|
年度建设内容
|
| 1
|
船山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
新建
|
项目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建设床位100张,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
2022
|
2024
|
合计
|
900万
|
900万
|
建设未成年人登记用房、生活教育用房、行政用房等。
|
| 中央预算内投资
|
720万
|
720万
|
|||||||
| 地方投资
|
180万
|
180万
|
|||||||
| 其他投资
|
|
|
栏二:船山区社会服务兜底项目
四、深化改革,建立公益事业发展机制,持续推进民政专项事业不断发展壮大
(一)优化婚姻登记服务
深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改革。持续推进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和跨省通办。深化婚姻登记“减证便民”改革,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精简办事程序,提升婚姻登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展婚姻登记机关等级创建提升工程。加强婚姻登记人才队伍建设,打造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专业化人才队伍。推动婚登延伸服务与规范管理。发挥船山区社会组织作用,引领婚姻家庭服务行业健康发展。鼓励支持婚姻家庭社会组织、专业社工机构发挥积极作用,常态化开展健康家庭教育、和谐婚姻辅导、社会心理调适、家风家教等综合服务。加快婚姻登记信息化进程,推动信息共享。
(二)推进殡葬事业管理改革
有序推进殡葬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构建以公益性服务为主体、营利性服务为补充、节地生态为导向的现代殡葬服务发展格局。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火化率;做好惠民殡葬信息共享工作,保障遂宁在外务工人员死亡后异地火化的惠民殡葬权益;加大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力争“十四五”期内建设5座农村公益性公墓,基本满足全区农村居民死亡后的安葬问题;继续加大对乱埋乱葬、沿街搭棚、从事封建迷信、噪声扰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情况的查处;继续做好生态节地葬,绿色文明环保祭祀活动,继续“禁燃禁放”工作,节地生态葬达到60%以上。做好对殡葬基础设施的投入。“十四五”期间内建立一处集中治丧点,每个街道办事处建立一处惠民骨灰堂基本满足城市居民的丧事活动要求;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充分利用新媒体、新媒介深入开展人文绿色殡葬宣传。将殡葬法规纳入法治宣传内容,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法治素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是人民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规模
|
开工
年份
|
建成
年份
|
投资类别
|
总投资
|
已下达投资
|
累计完成投资
|
本次申请投资计划
|
年度建设内容
|
| 唐家乡公益性骨灰堂
|
新建
|
项目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容纳骨灰12000个,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
2022
|
2024
|
合计
|
900万
|
|
|
|
修建骨灰存放主体建筑、集中祭祀点、辅助用房、管理用房等。
|
| 中央预算内投资
|
720万
|
|
|
720万
|
||||||
| 地方投资
|
180万
|
|
|
180万
|
||||||
| 其他投资
|
|
|
|
|
||||||
| 龙凤镇公益性骨灰堂
|
新建
|
项目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容纳骨灰12000个,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
2022
|
2024
|
合计
|
900万
|
|
|
900万
|
修建骨灰存放主体建筑、集中祭祀点、辅助用房、管理用房等。
|
| 中央预算内投资
|
720万
|
|
|
720万
|
||||||
| 地方投资
|
180万
|
|
|
180万
|
||||||
| 其他投资
|
|
|
|
|
||||||
| 老池镇公益性骨灰堂
|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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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容纳骨灰12000个,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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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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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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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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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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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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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骨灰存放主体建筑、集中祭祀点、辅助用房、管理用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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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预算内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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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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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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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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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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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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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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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三:船山区社会服务兜底项目
(三)推动慈善事业改革发展
重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积极作用,引导更多的社会公众和企业参与社会服务、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统筹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制度,推动“慈善+救助”融合发展。探索建立慈善行为记录和激励机制,大力发展“互联网+慈善”。实施“民政领域慈善+政项目,探索培育社会企业,推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和物业服务企业等转为社会企业,积极开展慈善宣传工作,培育慈善典型,广泛宣传慈善文化,梳理慈善典型,开展慈善人物、“中华慈善日”“天府慈善月”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可慈善”氛围。
五、数据赋能,以科技为支撑,不断提升民政智慧服务能力
(一)加强和改善民政信息化工作
完善“互联网+民政服务”平台和网络,持续推进“互联网+”、区块链、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慈善与志愿服务、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区划地名等专项领域的融合发展。重点打造老年康复和生活辅具、健康保健等技术研发和生产等养老服务产业,力争在智慧养老、社区服务、康复辅具研发、殡葬服务等领域形成一批开创性的新技术新应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到2025年底,全区“互联网+民政服务”应用全面深化,民政业务逐步实现“一网通办、全区通办”,便民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决策分析数据不断丰富。
(二)持续推进全区智慧社区建设
持续推动城市管理网、社会服务管理网、社会治安网等“多网”融合发展,落实《船山区争创全国创新服务实验区三年行动方案方案》,建设全区社区治理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创新“三社联动”,在有条件的小区建设“e安”软硬件管理平台,布置人脸识别、道闸、探头等现代化技防设施和可视化管理后台,推动治安管控智能化。整合多元力量,融合社会服务,推进试点示范建设,实现智慧治理、分类治理、精准治理。到2025年,船山区城市社区智慧建设占比力争达到80%。
(三)加强智慧科技应用
加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能力提升,结合现代科技和信息技术,强化组织保障和应急处置,采取微信小程序、专用APP等手段,不断提升民政系统智能化、信息化管理能力,加强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殡葬机构、社会组织等民政行业和领域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建立常态化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健全养老机构应急制度,推进养老机构隔离室、消毒室等建设,提升全区预留养老床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
一、探索创新现代养老服务体系
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制定出台养老服务标准规范,拓宽养老服务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运营。积极探索“嵌入式”养老服务,推进智慧养老、服务评估、服务清单、质量监管等重点工作,加大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加大养老床位建设力度,重点补齐“空白区”街镇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进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发展老年康复护理、养生保健、健康管理、生态养老、休闲养老等业态。
二、编制养老服务专项规划
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55%。为积极应对深度老龄化的趋势,研究编制船山区养老服务专项规划,分层次加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服务设施建设补短板,推动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格局。加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规划建设专为老年人提供中长期服务的日间照料、专业护理、生活辅助等设施,加快推进高龄老人居家、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驿站等工程。逐步提高我区老年教育水平,推进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
三、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制定船山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指导性收费标准或服务补贴标准。建立老年人精准帮扶需求滚动调查机制,全面摸清经济困难、计生困难、高龄、失能、失智、失独、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底数。
健全公办养老机构托底和长期照护功能,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重点为城乡特困老年人、低保低收入老年人及高龄(80周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供养、护理、照料等服务,履行好政府托底保障职能。
全面推行养老机构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和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提供分类分级、按需定制的个性化、精准化养老服务。建立健全机构养老服务“入住-退出”机制。优化养老机构的床位结构,逐步推动各类养老机构向护理型机构转型,提升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康复护理服务能力和机构入住率。推动船山区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不少于60%的比例进行改造提升。
一、加强党建引领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建设和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论述,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忠诚担当。要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学习教育、调研指导、接诉即办等长效机制。
二、加强组织实施
全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民政事业发展工作,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工作责任制。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同,建立履职和监督保障的工作机制,及时应对解决发展中的瓶颈,持续推动“十四五”规划任务的实施,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促进全区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各街镇要制定相应的刚性约束指标和正向激励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将责任落实与作风建设纳入工作绩效考核。
三、加强法治保障
落实依法治国战略,统筹推进民政领域立法、执法、守法、普法建设,加快形成健全完善的民政法治保障体系。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创制力度,及时固化经验做法。推进民政事权规范化,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公开化。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全覆盖。开展“法律进社区”“以案释法”等常态化活动,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四、加强资金保障
充分利用各种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优先保障重点支出,支持重点企业建设,推进重点项目落地,争取区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等财税手段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壮大、转型升级。加大养老、救助等事业性配套资金投入。
五、加强人才储备
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社会工作、养老、殡葬等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养老服务、医疗护理、社会工作、健康管理、康复治疗、康复辅助器具应用、社区管理与服务等专业人才的培养与培训。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支持设置养老服务职业经理人、居家养老服务公益岗位和社工岗位等。推广社会工作者引导志愿者开展养老、救助等志愿服务的模式。提高民政领域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薪酬绩效,加大对社会福利机构或社区服务机构稳定从业人员的激励力度,按从业年限逐年提高年度绩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