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公共领域推广PPP模式的实施意见
来源:船山区
发布时间:2015-11-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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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设,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多条PPP判断标准。优先选择社会资本占比较高、社会需求长期稳定、主要由使用者付费、收费能够覆盖投资成本的项目;合理确定公共服务价格且费价调整机制灵活的项目;政府支出责任明确、风险分担合理的项目等。《意见》明确PPP重点领域。突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农林和社会事业三大重点项目领域,涵盖了能源、交通、水利、市政公用、公共交通、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13个类别,天然气输送管道及气站、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收费公路、铁路、机场、公共停车场、公共租赁住房等市场关注的项目都被纳入其中。《意见》确定了PPP付费模式。对于经营性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模式,政府不承担运营补贴支出责任;准经营性项目,采用政府补助模式,政府承担部分运营补贴支出责任;非经营性项目,采用政府付费模式,政府承担运营补贴支出责任。省级财政将设立PPP专项资金,对全省示范项目给予融资成本补助,对市县政府推广PPP模式给予激励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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