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船综执发〔2022〕17号
遂宁市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遂宁市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4月3日
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责任,不断增强全民普法意识,按照《遂宁市船山区司法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遂船法委办发〔2022〕1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成渝第二城、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战略目标,紧扣区委、区政府建设“三个新高地”发展定位,深入贯彻落实市、区法治社会建设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坚持行政执法和法治宣传相结合,不断强化普法责任制建设,着力增强城市管理服务对象法治观念,努力营造市民群众走进城管、了解城管、支持城管、监督城管的城市管理良好氛围。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执法公示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大队、环卫所于2022年4月份前设立行政执法公示栏,依法全面公开执法人员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处罚、工作动态等信息内容,做到与服务对象息息相关的政务信息公开、透明、知晓。
(二)坚持行政执法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将法治宣传贯穿综合行政执法全过程,结合管理服务对象违法事实,采取以案说法、以案普法等方式,讲清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内容,不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实现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
(三)坚持常态宣传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持续开展“一月一主题、一月一宣传”普法宣传活动(见附件2),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和服务对象实际,编制普法宣传计划,开展现场说法、现场解讲等方式,开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法治宣传,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四)坚持属地服务和普法宣传相结合。本着“守土有责、人人尽责”的原则,始终将城管法律“五进”与属地管理服务紧密结合,依托城管普法宣传进行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进乡镇等方式,广泛开展社会面、全覆盖的普法宣传活动,实现从抵触城管执法到支持城管执法转变,从城市管理法律淡薄到法律意识入脑入心突破。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加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全系统厉行法治、建设法治城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3.深入学习民法典,深刻领会民法典中包含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是衡量我们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作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4.深入学习监察法,着力提高干部职工思想作风进一步转变,提高廉洁从政的党性修养,加深对公权力的认识,正确行使公权力。
5.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注重党内法规宣传教育与国家法律宣传教育的衔接和协调,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坚定捍卫者。
6.学习宣传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围绕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城市能级提升,加大宣传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道路、户外广告、店招、非机动车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规范,教育引导管理相对人依法参与城市治理,建立文明城市和优秀管理城市创建长效机制。
(二)持续开展系统外普法教育活动
1.探索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以户外广告、公交站台(亭)、报刊亭、工地围挡、“法治船山”等栏目开展公益普法活动,宣传宪法、民法典和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引领、熏陶作用。利用城管进校园、城管进企业、城管进商户、城管进社区、城管进乡镇“五进”活动、城管开放日和“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开展针对有效的普法宣传活动。
2.在城管执法过中,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改进城管执法方式,加强说理式执法,建立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融法治宣传教育于执法过程中,实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
(三)积极开展学法用法工作
1.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在城市管理过程中,善于运用法治思维筹划工作,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集体学法、局长办公会学法和领导干部述法考评等制度。
2.加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建立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认真开展执法人员的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颁布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等专题培训。
(四)建立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制
稳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针对城市管理领域的不同对象和特点,利用宣传海报、画册、说理式执法、以案释法制度等形式宣传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通过执法和服务,引导管理相对人参与、配合、支持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五)推进法治教育与德治教育相结合
坚持以人为本,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强化规则意识,引导广大职工和市民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
四、工作内容
(一)实体法律法规宣传
1.针对管理服务对象存在油烟扰民、噪音扰民、占道经营、垃圾乱倒、随意毁坏绿化等突出违反法律法规行为,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等市容环境类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
2.针对管理服务对象存在违法建设、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在建工地施工乱象、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等突出违反法律法规行为,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等违法建设类、建筑工地类、燃气管理类普法宣传活动。
(二)信访舆情回复宣传
针对信访举报、网络舆情反映问题,结合实际情况,重点对当事人正面回复,加强对举报反映事项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三)政策法规宣传解答
1.重点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政务信息公示、执法动态普法宣传,同时加强执法队伍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针对管理服务对象在占道促销申办、行政处罚查处等过程中,存在的疑惑问题加强政策解答和普法宣传,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及行政许可申办、行政处罚查处等所涉相关法律法规的疑惑解答和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加强执法队伍法制培训和法制审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责任。各执法大队、环卫所、机关各股室要充分认识普法责任制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严格按照局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确保普法宣传活动落实落地。
(二)完善制度,严密组织。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安排、严密组织,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强化监督,突出实效。局执法监察股要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列入日常监督考核范围,定期对相关责任股(室)、执法大队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评,对工作落实有特色、有亮点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落实不力的进行批评督导,督察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