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17/2020-00153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船山区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0-09-07
  • 发布日期: 2020-09-07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船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19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函

来源:船山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0-09-0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船农函〔 2020 21

 

四川山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组织的遂宁市船山区2019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现已进入施工阶段。520日,市纪委和市农业农村局对该项目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你公司在履行合同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违约情况进行指出,请你公司高度重视,并立即限期整改。

一、存在的问题

(一)中标项目班子人员到岗到位差

根据《建设生产安全管理条例》和《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3.2的约定,施工必须是中标书上项目班子人员,但督查过程中,发现你公司项目班子人员到位情况差,且不履行请假手续,现项目施工班子大部分人员不是投标文件中的人员。

(二)项目班子人员履职较差

自施工期间以来,项目班子人员履职差,工地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无施工公告及安全警示标志,施工进度较慢,施工日志填写不规范,无项目班子人员签字。

二、整改要求

(一)请你公司遵守招标文件规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派驻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及时到场,不得随意请假,认真履职。

(二)请你公司收到函件后,就以上提出的2个问题存在的原因和下步整改措施作出书面回复,并接受相应的违约处理。

遂宁市船山区2019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是我区重点项目,也是我区的民生项目。希望你公司高度重视、信守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严格遵守与我局签订的各类合同和协议中的约定,确保该项目顺利高效推进,如与合同不一致,我局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此函。

遂宁市船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05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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